關于對全省安全評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審查驗收的通知
蘇安監〔2009〕114 號
各市安監局:
根據《關于印發〈全省開展安全評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安監〔2009〕42號)要求,省局將于6月15日至30日對全省開展安全評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審查驗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2009年6月15日至30日,具體安排由各審查驗收組確定,7月3日各審查驗收組匯報審查驗收情況。
二、考核分組
第一組:組長:劉振田,組員:規劃科技處(1人) 、紀檢監察室(1人) 、安監二處(1人),審查驗收揚州、泰州、南通、南京市(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的機構)。
第二組:組長:趙建軍,組員:規劃科技處(1人) 、;(1人) 、安監一處(1人),審查驗收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市。
第三組:組長:劉文華,組員:規劃科技處(1人) 、紀檢監察室(1人)、安監一處(1人),審查驗收鹽城、徐州、淮安、連云港、南京市(從事電力和非煤礦山安全評價的機構)。
三、考核方法
每個市隨機抽查1-2家安全評價機構,對每個安全評價機構的資質基本條件保持和業務范圍保持、規范運行和過程控制管理、按標準和規范編寫報告、檔案資料管理四個方面情況進行審查驗收。
四、有關要求
1、審查驗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全省各安全評價機構要把這次專項政整治工作當作一次促進工作、提升水平的機會,認真對照安全評價機構專項整治行動現場檢查表,扎實做好各項迎接審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2、全省各安全評價機構要全面、客觀、準確地總結本單位的工作情況,既不夸大成績,也不掩蓋問題。要密切配合審查驗收組驗收,確保審查驗收工作順利進行。
3、審查驗收以《安全評價機構專項整治行動現場檢查表》為準,采取聽匯報、看現場、查閱文件資料和檔案管理臺帳等方式,全面審查驗收全省各安全評價機構工作情況。
二○○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