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博羅供電局“12.13”配網基建外包工程人身死亡事故,造成了1施工人員死亡。血淋淋的事實再次警示我們: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去年7月份以來,國內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特別是7月22日,京珠高速信陽市境內一輛超載大客車發生燃燒,造成41人遇難。23日,國務院安委會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就在通知發出后的當晚,甬溫線發生“7.23”特大鐵路交通事故。
盡管目前這些事故的原因仍在調查當中,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這些事故并非不可抗力所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之所以發生了,一定是因為相關部門和責任者的安全管理、安全意識方面出了問題。
德國飛機渦輪機的發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了一個在航空界關于飛行安全的法則,即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海恩法則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也就是說,只要人高度重視事故征兆和苗頭,積極排查處理隱患,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
顯然,這一法則不僅僅適用于飛行領域,也普遍適用于企業的生產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中。對于電網企業來說,因其直接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大局,故電網安全更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安全生產歷來都是重中之重。盡管我們在這方面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管理制度和文化積淀,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我們并沒有從根本上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管理也并非無懈可擊。
安全生產是一項沒有終點的工程,任何時候都來不得半點懈怠。要做好這項工程,全體員工始終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機感和使命感,時刻繃緊腦子里的那根安全之弦;要從強化責任意識和執行力上下功夫,一切以安全規程為準則,按章辦事,全力夯實安全基礎。否則,對于隨時都可能出現的隱患,你視而不見或不以為然,事故便隨時可能發生。
筆者在年初采訪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時,一位新建配電臺區的工作負責人談到施工安全時說,“我對班組特別強調一句話,沒有我到場,不管哪級領導下令,你們都不能開工干活。”什么是安全意識和責任感?這就是最生動的體現。它無級別之分,無崗位之限,它必須深深扎根于每一個員工的內心深處。
安全生產無捷徑可走,任何人都沒有一勞永逸的方法和百分之百的把握。不管你是多么優秀的管理者或是多么熟練老到的操作者,稍有疏忽,事故就開始萌芽。同樣,任何先進的技術只能提高安全系數,而不能確保絕對安全,過度自信于技術設備而忽視了人的因素,一樣會在安全生產上栽跟頭。
有人說,聰明人是從別人的錯誤中汲取教訓,“長一智”不必等到自己“吃一塹”后。當前,電網正處于迎峰度夏的關鍵時刻,也是事故易發多發期,加之各種自然災害頻繁,安全壓力劇增。我們要從最近發生的重特大事故中舉一反三,警示自己,檢視不足,發現問題,排除隱患,未雨綢繆,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確保員工和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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