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無論是政府、企業還是職工,都希望能做到安全生產,但對于企業而言,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將生存和發展當作第一要務,安全培訓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被無限期的擱置。因而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以下簡稱“3號令”)2006年一經出臺,就令許多企業大感緊張。
3號令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涉及的對象、內容和最低學時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能否既能保證按照要求執行好國家法令,同時還能不影響生產,還能不影響企業效益?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可以就3號令中的重要條款進行一下歸納,同時試著提出我們的解決方案。
一、3號令中關于對培訓時間作了明確的要求
3號令中不僅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普通工作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作了明確規定,還對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作了規定,多則每人每年20學時,少則12學時,看似不算多,也就一天半至兩天半的時間。但恰恰是這一點讓許多企業擔心,因為對于一個上萬人的企業來說,每人2天,就是2萬天!不說培訓效果如何,就是能把規模這么龐大的培訓給組織好,都是一個巨大的問題。
怎么辦?
其實問題的癥結就在于集中培訓,大多數企業的做法是根據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分批次組織,要達到3號令的要求,一家上萬人的企業每年至少要組織幾百次甚至幾千次集中培訓,這樣的工作量帶給組織者的壓力可想而知有多大。所以我們說,解決了集中培訓的問題,就解決了培訓當中最難的組織問題。EST提供的解決方案就是:打破培訓必須集中的慣例,方便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學習任何課程,我們稱之為“4A方案”。具體的技術路線如下:
二、3號令中對培訓對象明確了培訓內容
針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從業人員”三類培訓對象,明確了相應的培訓內容。EST的培訓對象及內容即是根據這些要求而專門開發的,比較如下:
表一:培訓對象劃分比較表
表二:培訓內容對照表
三、3號令中明確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監管的內容,并規定了相應的罰則
3號令中規定了企業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培訓檔案的建立情況等都將是監管的重點,并規定了相應的懲罰標準。這實際上就要求企業建立一個符合3號令要求的培訓體系,包括相應的培訓管理系統。在這個問題上,EST解決不了所有問題,但是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持:
綜合所述,我們可以看到:“3號令”對企業提出的要求不是鏡中月,也不是水中花,是完全可以實施并實現的。我們希望,EST能夠幫助中國企業以最小代價、最好效果、最輕松的管理建立起符合“3號令”要求的安全培訓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