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管理人員在處理安全事故或者違章行為時,總愛說的一句話就是“對事不對人”。其實,細細分析起來此話有些偏頗。依愚之見,不僅對事也要對人。
俗話說:“事在人為”,人和事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生產要素中人是第一位的,人支配一切。人和事之間可以說事是“標”,人是“本”,如果我們在處理違章作業、安全事故時,就事論事,只是對事不對人地批評教育一通,結果還是“治標不治本”,久而久之。違章成了習慣,出事故也就難免了。
仔細分析,“對事不對人”的做法其實就是“老好人”的思想在作怪,怕得罪人,也是對安全工作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作為管理人員對那些違章操作、不按規定程序施工的行為本應立即制止,進行嚴厲的批語教育,必要時還要采取行政和經濟手段加以處理。切不可采取“對事不對人”式的批評教育方法,不敢動真格的,使其不痛不癢,結果害了他人和自己,也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事關大局。我們切不可忽視,也應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尤其在處理違章作業和安全事故時,要把“治事”和“治人”有機地結合起來,標本兼治,以“治人”達到“治事”的目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安全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