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性違章之所以長期存在,關鍵是人們對慣性違章的危害及后果認識不深、理解不透,對根治慣性違章的措施抓得不實、力度不夠。因而,慣性違章才成為久治不愈的頑癥。
無數事實證明:慣性違章行為比偶然違章行為造成事故的概率更大,因而危害更大、后果更嚴重。這是因為偶然的違章行為只發生在個別職工身上,或發生在個別時段和個別程序上,其原因大多為職工作業標準不熟悉,缺乏安全技術知識。我們只要加強業務技術、作業標準培訓和實施有效監督,基本上可以控制此類行為的出現。但慣性違章則不然,行為者往往熟悉作業標準、安全規定和程序,也清楚違章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慣性違章者也可以說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行為者常常仗著“藝高人膽大”,按照自己認可的方式作業,削弱了作業標準、規章制度、安全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另外,這種慣性違章行為的一再出現,就會像瘟疫一樣,慢慢地傳播開來并延續下去,屢禁不止。職工對這種慣性違章行為見得多了,一旦習以為常,就很難把它當回事兒,漸漸地失去了警惕性,久而久之,糾正起來也十分困難。
因此,慣性違章是危及安全生產的“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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