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說僥幸心理,人人都有。比如某商場為了吸引顧客,每每打出有獎購物的招牌,說是購了多少多少商品,就可贏得一次中大獎的機會。有些消費者看見大獎就眼冒綠光,明知一輩子買獎券從沒有中過一袋醬油,也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心里想著“萬一要是這一次手氣好了呢?”心里總有一種撞大運的僥幸心態,盡管一次次都是失望,但就是死不改悔,一條道走到天黑。結果是大運沒撞成不說,自己有限的資金也花了個精光。
剛才說的這種現象,就叫做不切實際的“僥幸心理”。因為僥幸,坑苦了千千萬萬做著發財夢的人,也成全了一些善于利用這一心理的商家。讓他們把僥幸者的美夢變作了自己鼓鼓的錢包。仔細想想,我們的周圍是不是每天都在發生著這類故事?
當然,這種公眾心理,在煤礦安全生產中也同樣存在。只不過形式不同而已。據報道,某煤礦建井工程處1名電機車司機,開車往工作面送車皮,在過道岔時,不停車就下去扳道岔,隨慣性摔倒,而被電機車扎死。經調查,他經常這樣冒險作業,別人提醒他說那樣做很危險,但是他并沒有接受,就抱著僥幸心理認為不會發生事故,而結果終于葬身于自己的冒險行為之中。反觀一下我們建礦40年來,因為僥幸心理發生事故的也不在少數。很多人總是抱著片面追求功效的心態,圖省事,嫌麻煩,甘愿冒險進行違章作業,結果抱憾終生。
美國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Heinrich)通過對幾十萬次事故的統計,提出了“1:29:300”法則,即在330次事故中,有29次為輕傷事故,只有一次會出現重傷或死亡的嚴重事故。正是因為在為數眾多的僥幸事件中,不發生事故的幾率太大,所以才讓一些意志不堅定的員工,總是喜歡憑經驗辦事,須知,在煤礦生產中,為了杜絕事故,不論你經驗多么豐富,在“三大規程”面前趁早收起來你那一套,畢竟遵章守紀,遠離僥幸,才是我們安全得福的根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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