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一念“緊箍咒”,孫悟空頭上的“金箍”就收緊,就“勒”得孫悟空頭疼難耐。可見,“緊箍咒”發揮威力“收緊”了,威懾和約束作用才能實現。
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規章、道德,就是安全生產的“緊箍咒”,它是用作約束、規范、震懾、警示人們自覺遵從安全規定的權威依據。但是,如果安全“緊箍咒”總是收不緊,那就收不到實效了,發揮不了約束、規范、警示、威懾的作用。近年來,媒體報道的安全事故層出不窮,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可謂觸目驚心。從國家安全監督部門統計情況看,98.5%以上都屬于安全責任事故。出現這樣的局面,筆者認為,相關的安全“緊箍咒”肯定存在問題,是“咒語”的“編程”指導思想本來就失之于“軟”?還是在實踐中沒有用心、誠心、狠心地去念“緊箍咒”?
許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并不在于安全規章制度的缺失,而是在于責任意識的淡薄,在于管理安全工作的不到位,沒有用心、誠心、狠心地去念“緊箍咒”,所謂“有責、知責、盡責”,沒有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只有切實做到定人定崗定位、嚴格監督、狠抓整改,做到安全“緊箍咒”天天念,這樣,在安全生產系統形成剛性約束的效應,讓各類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無處藏身”,才能保證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安全生產局面的持久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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