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現場一些職工交流,發現個別職工或多或少流露出一些情緒,經了解,才知道他們認為現在的規章制度太嚴、各種要求太多、需要遵守的條條框框也太多了,感覺上班很不自在。
這不由使我想起了一個典故:在《明史雜俎》里有一則雜記:一日早朝,皇帝朱元璋忽然向群臣提出一個問題:“天下何人最快活?”有言功高蓋世的,有言金榜題名的,有言富甲一方的……朱元璋聽了均不滿意。沉默了一會兒,一個叫萬鋼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者最快活。”朱元璋頓時大悅,夸贊萬鋼的見解“甚是獨到”。
“守法者最快活”,一句普通的話揭示的卻是一個平凡但深刻的道理,即是說,我們如果希望一生平安快樂,就必須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
法是一種行為規則、一種社會規范,他告訴人們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對于鐵路企業的職工來講,工作中所要守的“法”既指《安全生產法》、《鐵路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這些國家法律和行業法規,還包括日常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標準。我想,在工作中那些感覺不自在、不快樂的職工,顯然是沒有理解守法遵章與自由快樂的關系。
只有遵章守法,才能保證我們的工作在正確的軌道中順利開展。遵章守法看似要受到很多束縛,但如果認真思考一下,你會發現,就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業標準來講,必定是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遵守的最起碼標準。比如,對一名車站值班員來講,必須要嚴格執行調度命令,是一條最基本的規定,由于鐵路運輸生產具有高度集中、半軍事化的特點,決定了車站值班員在工作中必須要嚴格遵守調度命令,這既是車站值班員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則,也是保障運輸生產安全有序的最基本要求。
同樣的,正因為規章制度是保證各崗位職工完成工作的基本規則和要求,并且其適用的對象,除了相對于特定崗位而有不同外,并不是針對某個人制定的,而是針對某一崗位、某一部門的所有職工制定的,只要自覺遵守、認真落實就能做到,所以遵守起來就絕不會很難。同時,自覺遵章如果真正地內化于我們的思想認識,外化為行為習慣,就有會感受到任何束縛。在規則的軌道中自由的工作,工作對于我們就會是一種快樂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