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安全管理,安全制度是基礎性工作。但最重要的是讓安全制度“有面子”。
雖然肇事者最后的后悔都驚人的一致:“沒有遵守安全制度”。但在他們肇事的過程中,都無法掩蓋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他們經常不給安全制度“面子”。
雖然安全制度就在案頭,“沒時間”翻一翻;即便操作規程就在墻上,懶得停下腳步看一看;就算單位組織安全培訓,留住我的身,我的心已遠在天邊。當他們第一次違章時,制度“視若無睹”;他們覺得自己很有“面子”,當他們再一次違章時,制度“一言不發”,他們覺得自己更有“面子”----制度似乎沒什么“面子”;當違章成為習慣時,他們洋洋自得:自己就是有“面子”----所謂的安全制度嗎,原本就沒什么“面子”!
不給安全制度“面子”的原因很多,主因還是缺少安全意識。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總覺得危險離自己還很遙遠,或者根本不相信自己會有什么危險。一些宿命論者還認為安不安全不是自己能夠左右的事情,抱著聽天由命的想法。對一些事故案例,總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可一旦發生問題,他們卻希望安全制度給自己“面子”:能不罰就不罰了,能過去就過去吧,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檢查人員,因為“抹不開面子”,降低了標準,放松了要求,滿足了當事人“面子”的要求,實際上埋下了更大的隱患。
所以,在安全形勢復雜、嚴峻的今天,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固然十分必要,但讓安全制度“有面子”最是關鍵。
要讓安全制度“有面子”,不僅要靠制度執行者摒棄“好人主義”,以對企業對員工負責的精神,鼓起勇氣、挺起胸膛,敢與不安全行為作斗爭,還要靠每一位員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切實認識的“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義,掙什么“面子”都不與安全制度“掙面子”。
當每個人都爭著維護安全制度的“面子”的時候,每個人都才真的很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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