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準備工作,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二、交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認真全面檢查,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三、交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來,交班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四、交班者需做到鍋爐煅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運轉正常;生產記錄完整有效方可進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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