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0月15日采煤一隊,在回收411區二段刀柱工作面支柱時,導向滑輪脫離穩固支柱,主繩拉垮支柱及木垛,造成頂板垮塌,犧牲一人。
一、慨況:
411區采用煤柱支撐法,(俗刀柱式采煤法)。煤厚3.1m,傾角30。左右.術支柱,放炮落煤,工作面斜長90m,分上下兩段回采,下段斜長55m,上段斜長45m,中間有一條中巷,煤柱支撐距(刀距)走向長13m。
二、事故經過
十三點班長侯良杰主持了班前會,交待任務是:回收41l區二段工作面支柱。分是。周云開回柱絞車,楊賢林負責發信號,茍傳明看守導向滑輪,班長侯良杰等五人負責回柱及回收木料等工作。
在當班值班隊長田友余帶領下,十四點到達工作面,開始回收機巷上支柱,采用小包圍回收法,當回到第四繩時(包圍的是23根),拉倒了十三根后,因頂板垮落把主繩壓住,增大了阻力,造成導向滑輪脫離穩固支柱,(加之掛導向輪的鋼繩銹蝕又有斷絲,結果被拉斷)造成主繩向煤璧移動,拉倒木垛一個,支柱30余根,回柱絞車還繼續運行,茍傳明見狀,一無信號、二喊不應,就向絞車方向跑去,目的是叫司機停車,(絞車距導向輪的距離是42m)茍只跑了7 m,由于木垛及支柱被拉倒,空頂巖石垮塌,一塊長3.5m,寬3.1m,厚o.65m頂板巖石,壓住茍的頭部,當即犧牲。
三、事故原因
管理跟不上,回柱時信號應用電訊聯系,錯誤的用口哨聯系。因距離遠,(走向長42m,再加傾斜長48m)聽不到哨音,無法指揮絞車停開。
四、事故教訓
圓柱時必須使用電訊信號,并要保證靈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