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6年7月1日白班9:00時,武漢鋼鐵集團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程潮鐵礦采礦車間采一工段管理人員張XX到-290m水平爆破班休息室召集爆破甲班爆破人員開班前會,會上下達-344m水平19#大爆破作業指令,強調19#掌子頭出現掉口,要求裝炮時把管人員注意選擇好站位和撤退路線,防止掉口內滾石傷人。11:00時左右,班長劉XX帶領本班人員進入-344m水平19#裝炮作業現場。親自對頂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并在現場進行任務分工,安排本班爆破人員陳XX (男,35歲)負責把管裝藥,湯XX配合陳XX牽送裝藥管,由王XX操作裝藥器,高XX協助王XX倒送炸藥,劉XX本人放導爆管。11:25時左右,負責把管的爆破工陳XX選擇掌子面礦堆約2米高處左中位置開始裝右邊的炮孔,劉XX站在礦堆左下方位置放導爆管,其他人在礦堆下作業。當陳XX裝到第三個炮孔時,掉口里發出響聲,有石塊滾出,陳XX避讓并往下撤退,撤退時摔倒在礦堆上,劉XX立即查看,發現陳XX側躺在了礦堆下,臉部流血,立即組織班員將其送到地面醫院救治。
目前傷者陳XX在武漢大學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該醫院診斷為:顏面多處粉碎性骨折;右眼失明;顱底骨折;左肋骨折。
事故原因
1、陳XX自我安全防護技能不強,避讓滾動石塊時,撤離方式不當,致使自己摔倒致傷;
2、掌子面掉口,爆推出現滾石;
3、班前會危險預知分析不充分,防范措施不力;
4、作業現場有大塊,撤離路線不暢通;
事故性質和責任人
該起事故為責任事故;陳XX為事故責任人。
事故責任追究:
根據武鋼《職工傷亡事故管理辦法》,經礦研究決定,對事故有關人員處理如下:
1、陳XX安全防護技能不強,在避讓石塊時,撤離方式不當,導致自己摔傷,是造成該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扣當月績效工資100%。傷愈后到車間安全組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當班爆破班長劉XX在安排當班人員進行裝藥作業前,未組織當班作業人對掉口進行震炮,震落掉掉口浮石,末對作業現場留有大塊障礙物進行清理,保持撤離路線暢通。現場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監護不力,撤消班長職務,扣當月績效工資600元。
3、當班爆破人員高XX、王XX、湯XX等三人聯保互保不落實,各扣當月績效工資500元。
4、爆破隊隊長張XX、當班值班長李XX對爆破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督促不到位,分別免去爆破隊隊長和值班長職務,各扣當月績效工資500元。
5、采一工段安全員彭XX、副段長汪X、馬XX對生產作業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督促不到位,負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各扣當月績效工資各500元。
6、采一工段段長汪XX、書記姜XX對生產作業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督促不到位,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已在程安發[2006]40號文中處理),本次不再重復處理。
7、采礦車間安全組組長楊XX負有現場安全檢查,督促不到位的管理責任,扣當月績效工資300元。
8、采礦車間主任雷XX、總支書記廖XX、主管生產的副主任曹XX負安全管理責任(已在程安發[2006]40號文中處理),本次不再重復處理。
防范措施
1、加強爆破人員的安全防護技能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爆破人員在實際作業中安全防護能力,該項工作由工段爆破管理人員落實。
2、在掌子面出現掉口的情況下,必須進行震炮,震落掉口浮石,防止掉口掉渣滾石傷人,確保掌子面裝藥人員的安全,該項工作由當班爆破班班長落實。
3、工段爆破管理人員或當班爆破班班長,必須認真組織開展班前危險預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對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方可安排人員作業。
4、裝大炮的作業現場,要保證暢通,不得留有大塊或其他障礙物,確保作業人員在發生險情時能順利撤退,該項工作由當班值班長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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