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產過程來看,事故發生無外乎兩種因素:一種是人的因素,另一種是物的因素。其實物的因素也大多與人的行為有直接或間接聯系,純物的因素在生產事故中的比例極少。據統計,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這些不安全行為具體表現為:安全意識不強、認識上有麻痹,措施上不落實、操作上不規范,監督上不從嚴、懲戒上失之于寬等等。因此,抓住了“人”的問題,安全工作也就會迎刃而解,而安全培訓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手段。但是,從實際工作中來看,一些生產經營單位不重視安全培訓,從業人員沒有經過安全培訓就上崗作業,有的雖然經過培訓,但是培訓的內容、時間、效果不符合要求,從而導致了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我認為,為從根本上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提供可靠保障,應建立以下六個體系,以破解安全生產培訓的難題。
一是構建教育引導體系,增強安全培訓的自覺性
一些地方和企業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生產輕安全,忽視安全生產培訓的問題。對此,要加強教育引導,使企業主和個體業者明白:第一,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水平狀況,從大量事故教訓看,許多生產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從業人員沒有經過嚴格的安全生產培訓,缺乏安全生產意識,缺乏操作技能,因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培訓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重要措施。第二,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是生產經營者的一項重要義務,是《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必須強制進行和實施,否則,便是違法行為。第三,從業人員是否進行安全培訓,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在處理時的責任認定上,也是不一樣的,使企業負責人和職工、特種作業人員認清不參加安全培訓、無證上崗的危害性,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培訓意識。從而引導企業自愿加大人員安全培訓方面的投入,提高安全培訓的自覺性。
二是構建監督檢查體系,確保應培則培
很多企業主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主安全意識淡薄,短期行為嚴重,只想利用廉價勞動力賺錢,不愿意在培訓上多花錢;有的個體從業者,根本就不愿花錢參加培訓,無論怎樣教育,就是不培訓。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層層分解任務;要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規劃,作為年度工作重點和考核評先的重要指標之一,在人力、資金、措施上切實落實到位。加強督查力度,督促企業按規定做好職工的安全培訓,對新招錄的人員,必須實施強制性安全培訓,對特種作業人員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才能持證上崗。經常性地開展執法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健全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保證安全生產培訓所需資金。對于一些不參加培訓工作的“釘子企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就安排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違法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無證上崗等違法行為,遏制事故發生。要將高危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情況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審制度結合起來,發現未按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一律不得頒證和審核。以保證應該參加培訓的必須參加培訓,應該持證上崗的,必須持證上崗,使安全培訓步入持續健康發展的軌道。
三是構建安全培訓考核體系,確保安全培訓質量
質量是培訓工作的生命,安全培訓不能片面強調是否完成了培訓任務,辦了多少班次、培訓了多少人,最重要的是看培訓是否取得了預期成效。目前,培訓質量不高問題在大部分企業和培訓機構普遍存在。《安全生產法》規定,為了保證安全培訓的質量,從業人員不但要進行安全培訓,而且要經過考試合格才能確認其具備上崗作業的資格,只有經過考試合格的,才能上崗作業。但是有的生產經營單位雖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培訓,但是培訓質量不高,以任務重、人手少、時間短等理由,使從業人員沒有經過考試就上崗作業,有的即使進行考核,也是自培自考,難以保證培訓的質量,社會上有的培訓班走過場,為了培訓而培訓,重經濟利益,輕培訓質量;多數培訓機構是教考一家,有的培訓班的考試只是形式,培訓質量難以控制與保證。所以,應當建立一個安全培訓考核體系,把培訓與考核分開,用考核體系制約監督培訓體系,以達到“教考分離”的目的,以保證考核工作的規范有序進行,同時對培訓機構也起到強有力的制約監督作用,以最大限度保證培訓的質量。
四是構建安全培訓機構評價體系,提高安全培訓效果
針對目前安全培訓效果不高的狀況,應嚴格按照安全培訓機構培訓質量評估標準,建立規范的教學評估機制,加強對培訓效果的評估檢查;建立安全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形成對培訓效果的檢驗和制約機制。安全培訓機構要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強化內部建設,深化教學改革,引進先進的教學方法和手段,積極推行信息化培訓,開展案例教學和互動式教學,增強培訓針對性,增強培訓效果。規范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做到條件明確、程序合理、行為規范。同時,要細化培訓機構的認定和復審標準,對培訓行為不規范、不具備培訓條件和能力的機構要及時淘汰或降級。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發現不按照規定開展培訓或培訓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培訓資質,以切實提高培訓的效果。
五是構建安全培訓發證體系,杜絕不規范發證現象
考核發證是行政許可的一個組成部分,更是安全培訓的一個環節。有些培訓機構不顧質量效果,培訓流于形式,存在不培領證、代考取證、亂辦班現象,更有甚者,有的培訓機構沒有相應的培訓資質,但是因為受利益驅動,利用各種各樣的關系,在甲地辦班,到乙地辦證,甚至是不辦班只辦證,個別的發證機關,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只要交錢就辦證,導致真的“假證”的出現。為了規范發證行為,應該制定安全培訓行政許可的基本條件、程序、辦班申請、考核申請、發證申請,同時,成立受理、審核、制證各環節相互制約的發證機制,規范辦證程序,保證發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形成安全培訓的發證體系,以杜絕不規范發證現象。辦證機關應在網站上及時公布發證的信息,做到培訓持證信息的社會共享,方便有關部門、企業和持證人員的信息查詢工作。
六是構建安全培訓責任體系,強化安全培訓責任
安全生產培訓是一項長期、系統、艱巨的工作,是一項戰略任務,安全培訓必須和安全責任結合起來,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安全培訓工作上,力戒責任不明確、力戒不作為或亂作為。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就應該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和企業切實擔負起安全培訓的主體責任,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是安全生產培訓的監管主體,企業是安全生產培訓的責任主體,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規定》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的相應職責。政府主管部門為了搞好安全培訓,花大力氣編寫教材,并為企業免費提供相關資料和師資,在實際工作中國有企業對職工培訓普遍搞得要好一些,但私營企業的培訓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企業負責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追求利潤最大化,無視有關安全培訓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培訓影響企業生產,不愿意按要求對職工進行培訓。這種現象的原因,大部分是因為責任不明確導致的,所以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在檢查過程中,不但要檢查持證情況,還要檢查培訓責任的落實情況,推行“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行政誰主管誰負責”和“抓生產必須管安全”的情況,是否真正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絡和責任體系,確保安全培訓到位。切實做到安全培訓有人負責,強化安全培訓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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