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經濟的高速發展,安全生產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江澤民同志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強調:“安全生產關系群眾生命,要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抓好”,溫家寶在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安全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日程上,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預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進行主動的、超前的管理。
如何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好日常預防和控制上,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六先”:
(一)安全意識在先
由于各種原因,我國公民的安全意識相對淡薄。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安全生產已不再是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個別問題,而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是全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的主題之一。重視和實現安全生產,必須有強烈的安全意識。俗話說:“思想不牢,地動山搖”,只有從講政治和“三個代表”的高度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有高度的安全意識,才能真正做好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只有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需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只有增強全體公民特別是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安全生產才能得到普遍的和高度的重視,極大地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質,使安全生產變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從而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礎和群眾基礎。
(二)安全投入在先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必須有相應的資金保障,安全投入是生產經營單位的“救命錢”。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重效益輕投入,其安全投入較少或者嚴重欠帳,因而導致安全技術裝備陳舊落后,不能及時地得到更新、維護,這就必然使許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防災抗災能力下降,引發事故。要預防事故,必須有足夠的、有效的安全投入。不能依法保障安全投入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安全責任在先
實現安全生產,必須建立健全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國家法律賦予了政府、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各自的職權、權利的同時也落實了安全責任,這是實現預防為主的必要措施。通過明確安全責任來促使他們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領導。《安全生產法》第八條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和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全生產法》第五條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明確了應當履行的6項職責,這是為了增強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感,切實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
(四)建章立制在先
預防為主需要通過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并落實各種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來實現。“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生產經營活動涉及安全的工種、工藝、設施設備、材料和環節錯綜復雜,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采取嚴格的管理措施,才能保證安全。安全規章制度不健全或廢弛,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勢必埋下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最終導致事故。因此,建立規章制度是實現預防為主的前提條件,對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等問題,是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五)隱患預防在先
預防為主,主要是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無數案例證明,80%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是人為原因造成的,屬于責任事故。在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事故發生前都有不安全隱患,如果事故防范措施嚴密,從業人員盡職盡責,管理到位,都能夠使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可以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即使發生事故,也能夠減輕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所以,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發生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只要認真貫徹實施事故預防的制度、措施和管理,就能夠把重大、特大事故大幅度將下來。
(六)監督執法在先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是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的重要條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關口必須前移,放在事前、事中監督上。要通過事前、事中監督,依照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把住安全準入“門檻”,堅決把那些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者不安全因素多、事故隱患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排除在“安全準入門檻”之外。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重大危險源監控的力度,重點查處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且導致事故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發現事故隱患應當依法采取監督措施或者處罰措施,并且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
據統計,近幾年我國平均每天因生產安全事故死亡300余人,每年直接經濟損失約1500億元左右。針對我國目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我局公路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要自覺遵章守紀、增強防范能力,掌握安全知識,提升管理水平,做到管理人員到位,宣傳教育到位,活動開展到位,隱患查處到位,獎懲兌現到位,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真正起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安全生產是一項重大、艱巨、長期、復雜的工作,安全生產、重在預防,任何人、任何時間、任何環境都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居安思危,嚴加防范。愿通過公路系統廣大干部、職工齊抓共管,共同努力來實現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確保公路事業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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