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回頭看”督查組23日開始對吉林省督查。當松原市政府匯報松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8”事故情況時,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說:“項目建設施工手續完備?我就不信你了,三個月能建成這樣?別糊弄我!”
2007年11月8日,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干氣綜合利用裝置導熱油發生泄漏,部分噴濺到臨近的乙苯塔中部發生火災,造成4人死亡。
23日,李毅中率督查組來到事故現場查看。下午,有關負責人強調松原石化公司干氣綜合利用裝置項目符合“三同時”,李毅中對此說法表示懷疑。他認為,該項目“三同時”未完全到位,有漏洞,盡管手續完備,依法似乎挑不出大毛病,但在8月12日通過安全評價,11月項目施工就已經進入尾聲了,應該是手續晚于施工。因為按照一般規律,大工程工期得3年,像松原石化公司這樣的工程最快也得一年工期。李毅中批評相關負責人“是說假話!”
目前,“11·8”事故已經被認定為存在嚴重的“三違”問題,有“先上車后買票”之嫌疑。李毅中指出,從現場看松原石化公司實施“導熱油”方案存在問題,讓操作員沒有手段控制局面,不能過多地責怪操作員,就是八級工也無力回天,應該做到早發現隱患,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企業、車間、班組和每一人。
松原市委書記藍軍表態說,事故盡管出在企業,但地方政府也有責任,一定要警鐘長鳴,對于安全生產工作要“經常抓,抓經常;反復抓,抓反復。”吉林省安監局局長金華表示,該批評就批評,安全生產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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