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廣州日報》報道 上海在建樓倒覆事件,7名責任人12日被上海閔行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批準逮捕。
被檢方批捕的包括“蓮花河畔景苑”開發(fā)商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琴,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秦永林,上海眾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張耀杰及工作人員夏建剛、陸衛(wèi)英,無業(yè)人員張耀雄和上海光啟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兼“蓮花河畔景苑”總監(jiān)理喬磊等。
6月27日,“蓮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層7號樓整體倒覆,致一名作業(yè)工人當場被壓死亡。上海市閔行區(qū)檢察院介入事故調查。現(xiàn)查明,這起重大責任事故因盲目指揮趕進度,施工方一邊挖基,一邊在建筑物旁短時間大量堆土,造成大樓兩側的壓力差使土方產生水平位移,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導致7號樓的整體傾覆。
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中上海梅都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志琴等7人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8月5日,受上海市搶險指揮部指派,上海建工集團第七建筑公司在對倒覆樓體進行清理時遭到了購房者的集體阻止,大部分購房者堅決要求不能在解決方案未定的情況下,將“證據(jù)”清理掉。
11日,梅都公司稱“鑒于倒覆的7號樓影響到防汛防臺工作的順利開展,阻礙了在建樓房的檢測工作,更影響到后續(xù)建設工作的進行,因此,7號樓需要盡快拆除、清理,我公司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12日8時左右,借助警車封道“護駕”,6輛挖掘機重新開始對倒覆的7號樓進行拆除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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