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縣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ㄒ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二)、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指揮全縣境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ǎ常、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
。ǎ矗⑦m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ǎ担、組織落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6)、必要時協調地方人民武裝部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指揮中心組成人員
總 指 揮:
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發展計劃和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縣安監局局長
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
縣交通局負責人
縣衛生局負責人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人
縣建設局負責人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人
縣交警大隊負責人
縣消防中隊負責人
縣海事局負責人
3、指揮中心內設綜合協調組、救援組和后勤組
綜合協調組:
(1)、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擬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和保障方案;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施救人員、物資、器材的調配;
負責協調指揮部其它各組工作;
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ǎ玻、組成人員:
辦公室主任:
縣安監局局長
成 員:
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縣消防中隊負責人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人
縣衛生局分管負責人
縣交通局分管負責人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分管負責人
事故發生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
隱患監管部門負責人
救援組:
。ǎ保、主要職責
具體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統一指揮施救隊伍;
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
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承辦指揮部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ǎ玻、組成人員
按照事故的類別,事故救援工作分別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重、特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按縣政府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重、特大建筑和房屋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組由縣建設局、公安局、衛生局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縣建設局負責人任組長;
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救援組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衛生局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縣公安局負責人任組長;
重、特大鍋、容、管、特事故救援組由縣質監局、公安局、消防大隊、衛生局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縣質監局負責人任組長;
重、特大工礦企業事故救援組由縣安監局、衛生局、國土局、公安局和事故發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組由縣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安監局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縣公安局負責人任組長。
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組由縣交通局、公安局、衛生局、安監局、海事局和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組成,縣交通局負責人任組長。
后勤保障組
。ǎ保、主要職責
組織公安、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區域治安、交通秩序;
統一指揮后勤保障隊伍;
指揮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
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設備;
負責阻止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
承辦指揮部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2)、組成人員
由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人任組長,根據需要由縣交通、衛生、財政、廣電、電信和供電及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
三、平時應急準備
。ㄒ唬、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對重、特大安全隱患登記造冊,實行日常監管和動態監管,督促有關單位對重、特大隱患進行整改,增加資金投入,確保隱患整改率。
。ǘ⒌缆方煌ㄖ、特大安全事故平時應急工作由縣公安局具體負責。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和122”、“120”聯動系統,確保交通事故信息及時傳遞,實施有效救援。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水上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平時應急工作由縣海事局具體負責,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隱患整改。暢通信息渠道,確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時傳遞,實施有效救援。制定水上交通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火災安全事故平時應急工作由縣武警消防中隊具體負責。
做好各類新建及技改項目的消防安全審批工作,經常對商業網點、賓館、學校、公共聚集場所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制定火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ㄋ模、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平時應急工作由各企業具體負責。
加強對全體員工安全知識教育和特殊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實行新上崗職工崗前三級安全培訓制度,建立并完善企業生產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定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負責落實。
。ㄎ澹⑵渌黝愔亍⑻卮蟀踩鹿实膽惫ぷ饔筛魇鹿孰[患所在單位、部門負責。
四、應急救援處理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采取措施,組織自救,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立即報縣重、特大事故指揮中心及有關單位、部門。指揮中心值班室設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電話:8212655。
。ǘ、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根據事故特點、性質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有關部門、單位人員趕到事故現場。
(三)、參加現場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中心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ㄋ模踩鹿实膱蟾嬷贫劝词〗涃Q委的通知(皖經貿安全函[2002]679號)執行。
五、預案啟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中心負責人批準啟動本預案:
。ㄒ唬敱究h區域內發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急性中毒20人以上重、特大惡性安全事故;
。ǘ、當本縣區域內發生重、特大且影響特別惡劣的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