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速、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各類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文成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文成”、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提高政府處置各類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需要縣政府組織指揮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具體包括: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下同)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的特大事故。
(三)可能導致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傷)特大事故。
(四)縣政府領導認為需要由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指揮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快速反應,聯動處置。
(四)專群結合,資源整合。
(五)依法規范,權責明確。
四、組織體系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趕赴現場最高領導擔任,縣府辦、公安、安監、衛生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的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主要負責人為副指揮(必要時請駐文部隊領導參加),相關的事故應急協管部門、應急保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搶險救災和事故處置實行統一指揮。
(二)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
縣安監局根據救援工作需要,聘請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專業人員,組成專家組。
(三)成立前沿救援指揮部
前沿救援指揮部指揮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一名負責人或由事發地鄉鎮主要負責人擔任,有關部門領導、有關人員及其專家參加。
五、工作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決定啟動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并實施監督和指導;
3、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請示市政府啟動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二)縣安監局主要職責
1、承擔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和管理全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適時組織演練;
3、檢查、督促、指導各鄉鎮及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管理工作;
4、及時收集、分析全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并提出處置意見;
5、承擔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家組主要職責
1、提供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決策咨詢和建議;
2、參與有關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
3、參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前沿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迅速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全力實施應急救援;
2、劃定事故影響范圍,設置安全警戒線;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轉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脅的人員和財產;
4、調集和配置有關應急救援資源,切斷事故災害鏈;
5、組織事故善后處理、現場保護、調查工作;
6、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進展情況;
7、做好事故經驗教訓總結和救援評估工作。
(五)相關單位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救援的治安保衛、交通管制等工作,組織協調火災、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縣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城市公用事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和交通建筑工程、文成縣管轄水域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珊溪海事辦:承擔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所有水域交通重特大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5、縣質監局:負責組織協調特種設備重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監測工作。
7、縣農業(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農機、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等重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縣電業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力保障和縣內電網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單位參加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病工作。
10、縣民政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協調善后處理、工傷保險支付等相關工作。
11、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物資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
12、縣氣象局: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等技術支持。
13、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信息的對內、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和對事故現場國(境)內外媒體活動的管理、協調和指導。
14、縣監察局:負責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履行監督職能,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違紀責任。
15、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并按照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16、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做好相關工作,并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暢通。
六、應急救援
(一)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和預案啟動
1、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縣安全監管部門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法律、法規規定還要報告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按其規定報告。
縣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并按照《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浙江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溫政發〔2004〕59號)規定,通報相關部門,同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人民政府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上級政府報告。
2、縣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或組織相關部門,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各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救援力量,應在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當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能力時,及時請示上一級政府,要求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縣安監局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提出處置工作建議。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或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縣有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指導,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組織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縣相關應急救援主管部門和單位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或救援指令后,根據各自的職能,按照快速反應、統一指揮、相互配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啟動本部門相應預案,組織協調本部門或領域的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參加、指導救援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周邊區域做好受威脅的危險源的監控工作;及時向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當發生先期處置仍不能控制的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經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同時,立即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前沿救援指揮部、相關應急救援主管部門的通信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調集應急救援力量,參加和指導現場應急救援主管工作;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6、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員或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縣人民政府要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臺辦、市外辦。
(二)現場應急救援
1、參與現場應急救援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在前沿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2、前沿救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成立綜合協調、災害救援、專家技術、安全保衛、宣傳報道、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專業組。
3、前沿救援指揮部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組織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和相關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三)在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完畢、事故影響消除后,由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期結束。
七、部分救援力量與器材分布情況
(一)縣消防大隊
1、破拆:用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等裝備破拆變形汽車、建筑物等,開辟現場通道。
2、高溫、有毒、腐蝕場所救援:配備氧氣呼吸器、防毒面罩、隔熱服、防化服等防護裝備。
3、滅火:配備高壓水槍、消防車等。
(二)縣交通系統
大客車3輛、鏟車1臺,用于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搶修道路。
(三)縣電業局
搶修車8輛、高空作業車1輛、應急發電裝置8臺(其中三相1臺),用于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
(四)縣農業(水利)局
編織袋2萬只、救生衣500件。
(五)珊溪海事辦
快艇1艘、救生衣15件。
(六)縣衛生局
救護車4輛、呼吸機3臺、防護衣90件、隔離衣285件、防護鏡37件,用于醫療救護。
八、附則
(一)本預案管理單位為縣安監局。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不完善的情況,縣安全監管局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附件:1、各救援單位及負責人聯系電話
2、各類事故傷員救治專家組
各救援單位及負責人聯系電話
縣委宣傳部 值班室:67861325 虛擬網
分管負責人:蔣海波 手機:13968915789 615789
縣安監局 值班室:67823189
分管負責人:陳元洪 手機:13906770228 670228
縣經貿局 值班室:67832508
分管負責人:金憲樹 手機:13868696666 696666
縣公安局 值班室:110
分管負責人:胡建標 手機:13868670006 670006
縣交警支隊 值班室:67862258
分管負責人:陳方正 手機:13906770782 660782
縣消防大隊 值班室:119
分管負責人:張宋良 手機:13968891899 651933
縣民政局 值班室:67862242
分管負責人:鄭士壯 手機:13806612269 612269
縣財政局 值班室:67860161
分管負責人:傅華標 手機:13806612318 662318
縣建設局 值班室:67861371
分管負責人:周建榮 手機:13806612058 662058
縣交通局 值班室:67830070
分管負責人:朱昌鋼 手機:13868680898 680898
縣農業(水利)局 值班室:67862458
分管負責人:鄭長進 手機:13606870827 670827
縣衛生局 值班室:67863970
分管負責人:王 軍 手機:13968910811 660811
縣環保局 值班室:67835311
分管負責人:鄭士模 手機:13868660998 660998
縣電業局 值班室:67861159
分管負責人:徐元校 手機:13606870126 660126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值班室:67861447
分管負責人:胡 江 手機:13868664312
縣氣象局 值班室:67837266
分管負責人:鄭海棠 手機:13868680627 680627
武警中隊 值班室:67862020
分管負責人:郭忠清 手機:13868669001
各類事故傷員救治專家組
組 長:胡碎釵
副組長:王 彬
成 員:陳方蘭(縣人民醫院心胸外科)
林德釵(縣人民醫院顱腦外科)
周月明(縣人民醫院ICU外科)
吳楊發(縣人民醫院骨科)
趙建榮(縣人民醫院燒傷外科)
周可入(縣中醫院傷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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