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梓潼縣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體系,規范處置工作,提高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和《梓潼縣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三)遵循原則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科學應對、減少危害;反應及時、措施得力。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梓潼縣發生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
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分級
根據中毒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員的傷亡和危害程度,將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由重到輕劃分為特大、重大和一般3個等級。
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指一次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
重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指一次中毒10—49人,或死亡1—4人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
一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指一次中毒9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1、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根據《梓潼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縣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級領導小組)。縣衛生局局長擔任組長,分管職業病防治和分管醫療救護為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應急辦、辦公室、醫政股、防保股等股室負責人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中醫院、衛生執法監督大隊、健康教育所負責人任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協助或負責我縣發生的特大和重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工作。
2、急性職業中毒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行動組
領導小組下設醫療救護、職業病防治、衛生監督、專家咨詢等4個應急行動組。
⑴醫療救護組。由緊急救援指揮分中心牽頭負責,全縣急救網絡醫院參與。各醫療機構組建一支醫療救護隊伍,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事件發生地附近急救網絡醫院的醫療救護人員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現場急救、轉運、診治)。
⑵職業病防治組。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牽頭負責,健康教育所、事發地的醫療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對作業場所進行調查、檢測、衛生學評價及職業流行病學調查,識別中毒源及中毒因素;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控制處理措施;密切監控、及時向領導小組和衛生監督組等應急行動組通報事態發展和防治技術資料;開展應急健康教育;必要時組織應急健康檢查。
⑶衛生監督組。由衛生執法監督大隊牽頭負責,事發地的醫療衛生單位參與,主要職責是:協助職業病防治組進入事發場所調查采樣;開展作業場所衛生監督,控制有毒有害場所和物品,現場調查取證,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及時向領導小組和職業病防治組等應急行動組通報用人單位的違法信息。
⑷專家咨詢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職業中毒組,負責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級別確定以及采取的措施提出建議;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響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各應急行動組負責人可根據實際處置工作需要,增減相關應急行動組的參與單位。
3、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現場指揮部
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時,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在事發現場設立現場醫療衛生應急處理指揮部,由衛生局現場最高的負責人擔任指揮長。其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報告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工作的有關情況,提出有關建議;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應急處理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總結。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啟動若干個相關應急行動組。
4、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⑴ 醫療救治機構:主要負責職業中毒病人的現場搶救、運送、診治及必要的臨床觀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縣人民醫院是本縣化學中毒救治的主要定點醫院,負責儲備化學中毒特效解毒藥,并對其它醫療機構化學中毒救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⑵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負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流行病學調查、中毒因素分析和事故原因調查,對現場處置及中毒病人救治提供技術支持,對可能遭受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應急體檢或醫學觀察、負責職業病診斷。提供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監護服務。收集、處理、分析急性職業中毒相關信息。
⑶ 衛生監督機構:主要負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監督,負責對職業中毒事件的接報,對可疑職業中毒因素、作業場所采取臨時控制措施,依法查處用人單位違反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監測、報告和預警
(一)監測
全縣建立職業中毒事件的監測、報告系統,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及時發現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或隱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在對檢測結果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對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防護措施及其效果進行評價,確定危害類別,為工作場所分類管理和危害因素治理提供依據,發現和報告存在的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隱患;職業健康監護機構、醫療機構、社區健康服務中心、企業醫務室應根據員工或患者職業接觸情況、自覺癥狀、臨床表現,及時發現、報告疑似職業中毒病人或急性職業中毒隱患。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人民政府、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職業中毒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職業中毒事件。
(三)責任報告單位及責任報告人
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救治機構以及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發生單位等為責任報告單位。
執行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執業醫生和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單位的工作人員等均為責任報告人。
(四)報告內容
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報告內容包括:報告時間、報告人、報告單位(聯系電話、聯絡人姓名)、中毒事件發生單位的名稱及地址、中毒事件發生的地點及時間、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數量、中毒人員就診醫院、主要臨床表現、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事件發生時的氣象情況以及中毒事件處理等情況。
(五)報告程序和時限
用人單位在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后應立即報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局指定的接報單位)。
急性職業中毒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在2小時內向衛生局報告。
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局應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市衛生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六)報告范圍和形式
1、電話報告:接到報告的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對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核實無誤后,應立即以電話報告縣衛生局。
2、網絡直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除電話報告縣衛生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外,條件成熟時可進行網絡直報。
3、書面報告
⑴ 初步報告
負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調查處理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在到達現場后2小時內完成現場初步調查,并將事件的初步調查和處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縣衛生局和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⑵ 進程報告
從初次報告后當天起,每24小時將事件的發展和調查處理工作進程進行一次報告。
主要內容應包括:
①事件簡要情況(接報時間、發生單位及地址、事件發生經過);
②中毒患者情況(發病時間、接觸人數、中毒人數、死亡人數、中毒主要表現、就診地點、救治情況);
③企業情況(工藝流程、使用毒物名稱、種類、數量、存在方式);
④事件發生時,發生地地理環境、氣象情況,周圍居民居住地等有關情況;
⑤樣品采集情況(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毒物、空氣、水源等樣品);
⑥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離區、防護區、人員疏散、中毒人員救治、環境污染等狀況);
⑦中毒事件初步結論。
⑶ 結案報告
在對中毒事件調查處理結束(結案)后24小時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對本起事件的發生、發展、處置、后果等進行全面地匯總和評價,以書面形式向縣衛生局進行最終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
①中毒事件概況、接報過程、中毒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中毒、死亡的人數、臨床表現等情況;
②調查人員的組成、調查對象的確定與選擇、調查的樣本數、調查的內容、方法及數據處理等;
③中毒事件發生單位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時中毒現場的各個生產活動狀況;現場和實驗室的檢測方法和檢測結果;
④中毒事件的結論,包括中毒事件發生單位、中毒人數及救治結果,毒物種類、名稱等。
4、其他報告
⑴接到影響范圍跨越轄區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應當立即通知有關轄區的衛生局,并及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⑵中毒事件發生死亡病例或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告中毒事件發生地的公安部門。
⑶接到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的衛生局,應當及時向中毒事件相關的其他政府部門通報。
(七)預警
根據職業中毒報告和調查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委員會職業中毒組按職業中毒分級標準確定事件性質和級別,提出預警級別和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的建議。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有關單位應按規定進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預警報告:
⑴衛生監督機構在監督執法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嚴重的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危害隱患;
⑵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中毒事件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中,確定為危害程度嚴重、存在重大急性中毒事故隱患;
⑶用人單位對工作場所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發現可能導致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危害因素嚴重超標;
⑷其他可能導致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發生的情況或已發生事故有進一步擴大或升級。
五、應急響應程序
(一)應急響應啟動
接到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縣衛生局應立即組織職業中毒專家組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確定事件性質和級別,提出預警和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的建議,并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程序,發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響應。
(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分級響應
1、一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
一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發生后,由事發地的領導小組啟動本轄區應急響應,并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縣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同時,迅速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救治傷者,開展現場處理工作,并按照規定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
2、重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
重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發生后,由縣級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3、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
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由縣級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立即報告市衛生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應急響應措施
接到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報告后,縣衛生局立即啟動縣級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和有關應急行動組,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事件基本情況和醫療衛生救援情況。當中毒事件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市衛生局支援。
1、現場衛生學調查
職業病防治組負責現場衛生學調查,確定引起中毒事件的毒物;對中毒醫學原因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評價,向現場救援者提供救援建議;向公眾、企業管理機構提出建議,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⑴調查準備
①信息資料收集。根據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報告內容迅速收集有關文獻資料;
②檢查現場調查包是否配備完好(快速檢測儀器、采樣裝備、現場調查表、現場記錄表、照相機、錄音機等);
③個體防護裝備和通訊工具;
④擬訂調查計劃,確定調查組成員及負責人,安排現場調查工作中的組織分工。
⑵調查內容
①到達中毒現場后,應與處理中毒事件的現場指揮部取得聯系,獲得配合。若現場尚未得到控制,應根據獲悉的資料和調查到的資料,立即就事件現場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數統計、檢傷以及急救處理、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現場隔離帶設置、人員疏散等提出建議,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開展調查。調查人員要在正確的個體防護下開展工作。若中毒事件已經得到控制,應先了解中毒事件概況(時間、地點、中毒人數、救治情況),再進行現場勘查。
②現場勘查。了解現場環境狀況、生產工藝流程及相關資料,在現場對可疑毒物進行濃度檢測并采集樣品留實驗室分析(現場空氣或其他樣品的毒物濃度即便已被稀釋也應測定,有時也可事后模擬現場進行檢測作為參考)。
③調查現場中毒者及其他相關人員,了解中毒事件發生經過,中毒人員接觸毒物時間、地點、方式,中毒人員姓名、性別、工種,中毒的主要癥狀、體征、實驗室檢查及搶救經過。同時向臨床救治單位進一步了解相關資料(事件發生過程、搶救經過、實驗室檢查結果等),并采取患者的生物樣品留待檢測。
④現場調查時應注意:現場安全和自我保護;仔細觀察傾聽各方面意見,作好記錄;必要時進行現場拍照和錄音。
⑶樣品采集
采樣前,必須了解事件發生過程和發生地情況。采樣時,應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樣品,選擇合適的采樣容器和采樣工具,防止污染,采集的樣品量應當足夠滿足多次重復檢測。采集樣本包括環境樣品、生物樣本。
⑷現場快速檢測
為及時了解發生急性職業中毒的原因,為急性職業中毒的診斷提供依據,要進行現場快速檢測工作,對中毒現場的空氣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質進行必要的現場快速檢測,不能進行現場快速測定的項目,現場采樣后,應及時送有關機構進行檢驗分析。對中毒現場已被破壞或已遭改變的,必要時須進行模擬測試。
⑸現場個體防護
所有進入中毒現場參加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都應采取個體防護。根據有害物質的類別和空氣中的濃度分別選用相應的個體防護裝備。
2、醫療救治
醫療救護組負責中毒病人的救治。
⑴迅速脫離現場:參與現場處置的工作人員應迅速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至上風向的空氣新鮮場所,安靜休息,避免活動,注意保暖,必要時給予吸氧。密切觀察24—72小時。醫務人員要根據患者病情迅速將病員檢傷分類,給予相應的標志,以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搶救措施。
⑵防止毒物繼續吸收:立即脫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針對毒物種類,采取有效的、相對應的措施防止毒物繼續吸收。對不明原因毒物引起的中毒,要慎重處置。
⑶對癥治療:保持呼吸道通暢,密切觀察患者意識狀態、生命體征變化,發現異常立即處理。保護各臟器功能,維持電解質、酸堿平衡等對癥支持治療。
⑷應用特效解毒劑:在現場應抓緊時機,立即早期給予相應的特效解毒劑。
⑸醫療救治要點:盡快查清毒物種類,明確診斷,以采取針對性治療措施。病因不明時,應當先進行搶救,同時查清毒物。治療的重點在維持心、腦、肺等臟器功能,密切觀察生命體征變化。
3、查處違法行為
衛生監督組負責查處中毒單位違法行為。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事件所在地的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檢查事件現場,對可疑職業病危害場所和有毒有害因素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封存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相關原料、輔料;搜集用人單位的違法證據,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撰寫事件處置評估報告。
4、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根據事件發生性質和本縣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危害的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排查,嚴防發生類似事件,并做好衛生應急準備工作。
(四)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引起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原因已經清楚并已消除,中毒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空氣中有毒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接觸限值范圍內,經過毒物急性中毒最長潛伏期后,接觸人員中未出現新的中毒患者而原有患者病情穩定,應終止應急響應措施。
按照應急響應“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三個等級的應急結束工作分別由相應部門宣布。
六、善后處理
衛生局應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組織各有關方面專家,根據現場調查報告、相關資料及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對中毒事件進行評估。
(一)初期評估
1、評估內容
毒物的種類、數量、暴露方式、途徑以及范圍;毒物可能威脅暴露范圍內的人員數量及分布;人員傷亡情況;衛生救援資源狀況;已經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等。
2、評估結果
中毒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波及面、中毒事件可能的發展趨勢、目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和控制效果、繼續需要采取的應急措施等。評估結果應及時報告縣政府和上級衛生主管部門。
(二)處理過程中的評估
在中毒事件處理過程中,還應根據各類情況的不斷變化,隨時組織專家對中毒事件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事后評估
在中毒事件處理完畢后,應對事件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中毒事件涉及的毒物種類和中毒事件的性質,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各個環節的經驗和教訓,中毒事件對社會、經濟及公眾心理的影響等。
(四)信息發布與公眾宣傳
現場指揮部要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指定專人及時向媒體發布急性職業中毒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
縣衛生局與宣傳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公眾有針對性的進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衛生防病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特別是要進行毒物防護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七、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的保障
(一)技術保障
1、職業中毒防控體系
建立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鄉(鎮)衛生院為軸心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防控體系,輔以其它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監護機構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防控網絡。提供全面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和應急處理技術支持。
2、醫療救治體系
縣人民醫院設為“急性職業中毒事件定點救治醫院”,對于工業園區內或高危化學源附近醫院、有針對性建成具有相應中毒緊急救治能力的醫院。建成覆蓋全縣、針對性強、反應靈敏的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醫療救治體系。
3、衛生監督體系
加強縣職業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切實開展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及時掌握用人單位職業危害情況,監督用人單位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場所設置報警裝置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急救用品,制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預防和控制急性職業中毒事件。
4、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選擇年富力強、具有實際工作能力的職業衛生、實驗室檢測、臨床救治、衛生監督人員等組建級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應依據工作需要、人員變化及時調整。
(二)應急物質儲備
1、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必備的醫療衛生應急處理設備(根據國家化學中毒醫療救治一類基地配備標準)。醫療救治設備:按急救需要配備。
2、必備的特效解毒藥品
全縣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必須配備救治下列中毒的特效解毒藥品:氰化物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亞硝酸鹽中毒等;重金屬及其化合物中毒;有機磷中毒;有機氟中毒等。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我縣常見急性職業中毒物且接觸人數眾多的中毒應急救治藥品、器械、檢測試劑按應對重大急性中毒事件要求實物儲備,其它常見毒物中毒所需的特殊救治藥品、器械、檢測試劑按應對一般急性職業中毒事件要求實物儲備,少見毒物所需的特殊救治藥品、器械、檢測試劑可少量實物儲備或不儲備。承擔某種毒物專項救治任務醫院,該種類中毒救治所需物質按高級別儲備。其他醫院根據區域內中毒物質種類儲備一般事故所需的應急救治藥品及院前急救物資。
八、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公眾宣傳教育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要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宣傳手冊、宣傳專欄等多種形式對企業員工、社會公眾開展健康教育,廣泛宣傳急性職業中毒防治知識,提高社會公眾應對急性職業中毒的知識水平和能力。
(二)培訓
縣衛生局組織開展應急管理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應急法律法規和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預防控制知識的專業技術培訓。衛生監督大隊負責對用人單位負責人、主管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并監督用人單位切實做好員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尤其是事故應急處理和自救培訓。
(三)演練
縣衛生局組織開展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以提高識別、報告、調查與處理急性職業中毒事件的實戰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各應急專業機構要根據職責分工、工作需要開展專項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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