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范冶金行業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冶金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大連市冶金行業事故應急預案》
《大連市甘井子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甘井子區轄區內Ⅳ級以上冶金行業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冶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辦)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職責,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1.5 事故分級
1.5.l Ⅰ級(特別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冶金行業事故。
1.5.2 Ⅱ級(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冶金行業事故。
1.5.3 Ⅲ級(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冶金行業事故。
1.5.4 Ⅳ級(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冶金行業事故。
2 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組織體系
甘井子區冶金行業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區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區安監局相關科室、各街道辦事處、各冶金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應急專家組成。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安監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應急管理中心,主任由應急管理中心主任擔任。
2.2 職責
2.2.1 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區冶金行業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當發生冶金行業事故時,負責發布應急指令,必要時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
(2)及時組織有關專家為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和決策支持。
。3)負責緊急調用相關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負責組織人員疏散、穩定社會秩序、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4)負責確定應向社會發布的冶金行業事故有關信息。
2.2.2 總指揮、副總指揮職責
總指揮: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決策救援方案;確定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2.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應急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信息,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2.2.4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安監局辦公室:負責為應急指揮部提供交通和后勤保障;參與應急救援方案的決策;負責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
區安監局綜合科:負責組織調查處理冶金行業一般事故,參與調查處理冶金行業較大事故。
區安監局監管二科: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和演練;負責專家庫建設及管理;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分析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
區安監局應急管理中心:負責應急值守電話接警;指導冶金行業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應急信息平臺數據維護;參與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資源的綜合管理。
區安監局相關科室:根據各自職責參與事故救援,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街道辦事處安監站:負責迅速組織轄區內冶金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協助做好傷亡家屬接待及安撫和善后處理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冶金生產經營單位:冶金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控制事態擴大;按照程序報告事故及應急情況。
2.2.5 應急專家組職責
參與救援方案的制定、論證,為應急救援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技術措施;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3 預防與預警
3.1 危險源管理
冶金行業的危險源主要是高爐、電弧爐、沖天爐在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垮塌;煤塵、鋼水、鐵水、煤氣爆炸;煤氣、氧氣火災;煤氣、硫化氫、氰化氫中毒等事故。冶金企業要根據相關規定,制定危險源管理制度,安裝檢測、報警裝置,加強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3.2 信息報告
冶金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不超過1小時),向街道安監站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安監局)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區政府,同時向市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損失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中心設事故接警電話,承擔全區冶金事故接警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安監局應急管理中心)值班電話:88159808。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上報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區政府(應急辦)及市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
冶金行業事故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
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冶金行業事故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故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采取措施;經調查確認的冶金事故應說明危害范圍、事故性質的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進程報告:應說明事故發展變化趨勢、處理情況,并對初次報告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正。進程報告隨時上報。
結案報告:應說明事故發生的過程、原因、存在問題及防范和處理建議等詳細情況。
3.3 預警行動
應急指揮部按照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時做出預警。同時通知各應急專業隊伍、救援物資管理部門、應急專家組等做好應急準備。
3.3.1 預警分級
、窦墸t色)預警:預判為特別重大事故時所發布的預警。
、蚣墸ǔ壬╊A警:預判為重大事故時所發布的預警。
、蠹墸S色)預警:預判為較大事故時所發布的預警。
、艏墸ㄋ{色)預警:預判為一般事故時所發布的預警。
3.3.2 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類型、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應采取的措施及發布機關。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快捷有效的方式發布,并根據事態發展及時更新。
預警信息的來源包括上級部門、市有關部門下發的、新聞媒體公布的和冶金企業上報的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原則上Ⅰ級、Ⅱ級由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Ⅲ級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Ⅳ級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簽發。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冶金行業事故響應分為四個級別:
、窦夗憫喊l生特別重大事故的響應;
Ⅱ級響應:發生重大事故的響應;
、蠹夗憫喊l生較大事故的響應;
、艏夗憫喊l生一般事故的響應。
4.2 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I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是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冶金事故的響應。在啟動國家、省級、市級響應之前,啟動本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國家、省級、市級響應啟動后,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艏墤表憫菏侵赴l生一般冶金行業事故的響應。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并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救援情況報告市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3 應急響應程序
啟動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部開通與各成員單位的通信聯系;采集冶金事故相關數據與信息,分析危險性和事故特點,根據應急專家組的建議,決策救援方案;通知相關應急專業隊伍待命,根據事故現場需要,協調應急增援力量;及時向市冶金行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事故發展情況;確定應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4.4 現場處置措施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情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1 先期處置(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詳見8.3)
冶金行業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該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進行先期現場應急處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規定在第一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向街道辦事處安管站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安監局)報告事故應急情況。
接到報告的街道辦事處要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搶險工作。在區級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人員趕到現場時,現場指揮權應轉交給應急指揮部。街道辦事處指揮人員應立即報告事故及搶險具體情況,并服從統一指揮調動。
4.4.2 指揮和協調
現場指揮和協調遵循屬地化為主的原則,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必要時,請求市指揮部緊急調動其他搶險隊參加搶險工作,或請求部隊等外部救援力量救援。
4.4.3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及現場情況,進入現場警戒線的應急人員應佩戴符合規定的防護裝備,由現場指揮人員確定進入和撤離現場次序。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防止事故傷害擴大化。
4.4.4 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特點及氣象條件,以最快速度設置警戒線,及時疏散周邊群眾,設置緊急避難場所,由醫療機構和政府部門分別對被疏散群眾進行相關救助。
4.4.5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專家意見,及時確定動員社會力量的范圍,并作出決定,聯系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救援工作,社會救援力量趕到現場后,由現場指揮人員統一指揮調動。
4.4.6 事故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根據事故的級別及啟動預案的級別,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冶金事故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工作。
4.4.7 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應急指揮部負責向社會發布事故相關信息。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事故發展趨勢、影響范圍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導、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4.8 擴大應急
當對一般事故采取應急處置仍未能控制緊急情況,尤其是出現跨區域大面積或可能發展成為嚴重危害的態勢時,由應急指揮部請示區政府啟動區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統一指揮全區冶金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當事故發展到區政府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應的上一級應急預案。
4.5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傷員全部得到及時救治,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并批準,現場應急工作結束,由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冶金企業事發地和街道辦事處安監站負責冶金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 保險
冶金行業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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