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全縣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遏制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
為了保證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特制定《靜海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目的是一旦發生煙花炮竹安全生產事故時,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類負責、協調行動;
2、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
3、集中力量、條塊結合、區域為主。
(三)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編制。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靜海縣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經營、儲存、運輸、燃放過程中可以預見的各類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件。
(五)本縣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現狀
目前,全縣有鞭炮儲存批發庫1家,屬于縣供銷社生產資料公司管理。在春節期間有煙花爆竹臨時經營戶76家左右。生產資料公司經營過程管理比較規范,但臨時經營戶為牟取更大的利益,在經營過程中有可能出現不規范儲存、銷售非正規渠道生產的鞭炮、在年貨大集上非法銷售等現象,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果將及其嚴重,因此搞好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委會統一領導下,成立靜海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安監局)具體承辦有關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總指揮: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
副總指揮: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縣供銷社主任、公安靜海分局主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公安靜海分局
縣供銷社
縣消防大隊
縣衛生局
縣交通局
縣廣播電視局
事故所在鄉鎮政府
指揮部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全縣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二)隊伍編成及任務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六個救援專業組。
1、事故救援組
組 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縣供銷社主任、事故所在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任務:
a、組織安排救援人員和調運所需裝備物資;
b、組織搶救事故現場人員;
c、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2、交通治安保障組
組 長:公安靜海分局局長
副組長:縣交警支隊隊長
任務:
a、迅速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b、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
事件;
c、協助搶救工作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d、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3、醫療救護組
組長:縣衛生局局長
任務: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b、協調各醫院對事故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c、協調血站、防疫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
作。
4、事故調查組
組 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公安靜海分局主管副局長、縣總工會副主席、縣監察局副局長
任務:
a、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
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c、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5、事故綜合組
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
任務:
負責綜合協調與縣政府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聯絡,并
向社會公布事故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三)應急救援力量組成
1、快速反應力量以專業救援力量和縣消防大隊為主體,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快速反應力量組成:縣安監局
縣交警支隊
縣消防大隊
縣交通局
縣衛生局
縣供銷社
2、基本救援力量由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根據縣指揮部命令,迅速集結隊伍,攜帶必要的救援設備器材,趕赴救援現場。社會救援力量由縣衛生局和有關醫院組成,根據縣指揮部的命令執行增援任務。
3、由縣安監局協調市應急指揮中心調集專家組進行現場指揮救援。
4、應急聯動機制
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各相關部門急救、醫療、供水、供電、通訊、交通警戒應根據處置事故需要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并按其職責分工完成各自任務。
三、信息報告
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對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信息組織其成員按職責分工監測和上報。
全縣開通報警電話(報警電話為:68692821),設在煙花爆竹事故指揮中心辦公室。直接接受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信息報告,有關信息屬應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政府,由煙花爆竹事故指揮中心辦公室直接報送。
儲存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馬上將事故概要情況報縣煙花爆竹指揮中心,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調查報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儲存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縣安監、公安、衛生、供銷等部門,各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二)響應程序
縣供銷社接到事故報案后,立即按照煙花炮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指揮程序
當確定煙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請求給與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四)新聞報道
縣廣播電視局及有關媒體要明確新聞發布的原則、內容程序和規范性格式等,并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全縣發布有關信息。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由事故救援協調組負責,組織好傷亡人員家屬臨時安頓工作,協調有關治療和善后處理。
(二)調查、總結
由事故調查組負責,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總結報告工作。
六、相關保障
公安靜海分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消防大隊:負責制定滅火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索。
公安靜海分局交警支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縣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響應救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縣交通局:負責恢復被損壞的道路,負責保障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宣傳教育
各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應加強突發事故的應急教育,不斷提高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職工的應急知識和技能,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培訓
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對干部和職工的防災、減災、應急意識進行教育培訓,把防災、減災、應急反應、應急培訓納入領導干部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三)演習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煙花爆竹儲存經營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模擬演習一次;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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