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湖南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6〕23號)及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株洲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建房屋建筑或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本《預案》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含交通、水利、鐵道等專業工程。
二、工作機制
在株洲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省住建廳的指導下,市住建局負責對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市質安處負責指導全市各施工單位建立、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監督管理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和演練。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地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
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株洲市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市住建局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1、市住建局成立株洲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株洲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建局局長蔣開建擔任,副組長由市住建局副局長關坦良擔任,成員由市住建局總工程師譚家利、市質安處處長曾靖組成。
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質安處,由市質安處處長曾靖兼任辦公室主任,市質安處黨委書記駱文玲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市住建局辦公室、質安科、總工辦、科教科、公用事業科、工會負責人及市質安處、市裝飾辦、市勞保辦負責人組成。辦公室下設通信聯絡組、交通運輸組、專家指導組、搶險救援組。其中:
①通信聯絡組,組長單位為市住建局辦公室,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市質安處、市住建局相關科室;
②交通運輸組,組長單位為市住建局辦公室,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市質安處、住建局公用事業科;
③專家指導組,組長單位為住建局總工辦,成員單位為市質安處、住建局質安科、科教科和有關質量安全、應急技術專家;
④搶險救援組,組長單位為市質安處,成員單位為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住建局直屬各單位;
⑤事故調查組,組長單位為市住建局質安科,成員單位為市質安處、市住建局工會、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2、市住建局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①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
在株洲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和組織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廳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市領導的要求將事故情況通報給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參與事故搶救或給予支援;同時,負責協調解決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按應急救援預案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②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在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迅速核實有關情況,立即報告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經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株洲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廳;
組織協調市住建局直屬各有關單位及部門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報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
在上級的統一調度下,緊急調用搶險求援所需的各類物資、機械設備、人員和場地,占用的物資、場地等在事故處理后應及時歸還或者給予補償;
發現有涉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險情的,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
協同配合公安、衛生、供電、交通運輸等各有關部門開展搶救人員、保護警衛、恢復供電、道路設施等工作;
指導和協助事故搶險求援工作,及時向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搶險求援工作的進展情況。應急狀態終止后,及時向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寫出書面報告。
③通信聯絡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期間的通信聯絡工作。
④交通運輸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期間的交通運輸車輛的組織、調動工作。
⑤專家指導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做出安全性鑒定和提出相應的意見,提出處置和應急方案,指導事故單位及相關人員保護現場、消除險情、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指導后援與救治、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等。
⑥搶險救援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的具體實施工作。
⑦事故調查組:負責并協助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上級要求,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范圍:擬定本地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求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四、應急準備及演練
(一)應急準備
1、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救援隊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建設工程的產權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所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3、施工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器材和設備。
4、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個部門配合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本地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與安監、公安、衛生、消防、供電、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及時聯系、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演練
應急救援演練分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演習和企業自行演練。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是在模擬建設工程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后,檢查各相關人員、單位、裝備、器材等是否能夠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要求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演習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企業自行救援演練由企業結合日常施工作業自行組織實施,演練的內容包括熟悉掌握各類建設工程承重體系特點,安全拆除和清理現場的方式方法,緊急救護人員的基本知識,挖掘機、推土機、吊車等大型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搶險搶修器材的使用以及應急救援人員、隊伍的協調等。
市住建局每年組織一次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的模擬演習。建筑施工企業應針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中所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每半年或者按工程進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原則
各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完整”的原則,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事故險情或者事故情況。
(二)報告程序
1、發生事故險情或者事故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或者報警。
實施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事故的上報工作。
2、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規定立即上報株洲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廳。
3、通訊聯絡號碼
市應急聯動中心:110、119、120、122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8681843、28681830(傳真)
市住建局:28686018、28686027、28686000(傳真)
市質安處:22991112、22991116、22991133(傳真)
(三)報告內容
1、險情或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及其資質等級,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項目部經理、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和執業資格;
3、險情基本情況或者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等;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分析;
5、事故搶險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聯系電話及報告時間。
(四)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應急救援的響應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
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或者險情報告后,應立刻報告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按照事故等級標準及其危害程度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下達進入應急待命狀態的命令后,市住建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以及辦公室各成員應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并通知相關專家迅速到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由所在部門(或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廳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急救援預備隊伍也立刻進入應急待命狀態。在接到分管市領導的指令后,立刻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會同安監、公安、衛生、消防、供電、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實施
1、及時組織人員疏散。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迅速將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
2、緊急處置、控制事態。
(1)監控潛在險情并及時消除。對發生在人口稠密地區的事故,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伍和技術專家及時救援,控制事故繼續擴大。
(2)及時切斷事故現場電力和燃氣,熄滅一切火種,在防護可靠且有專家指導的前提下,及時清理燃油、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罐體,防止引發火災和爆炸等次生災害事故。
3、全力搶救受傷人員。
事故發生后,要及時、有序和高效地清理事故現場,搜尋、急救和轉移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4、消除險情。
對事故區域的危險目標實施工程搶險時,必須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并在技術專家的指導下實施搶險救援。
5、服從指揮,密切配合
由于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和部門較多,實施事故應急救援的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做到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條不紊地開展施救工作。
(三)應急救援隊伍撤離事故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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