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確保公司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職工家屬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公司交通運輸工作全面、協調、科學和可持續發展,制定《**供電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公司交通車輛運輸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公司安全生產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適用于發生在公司系統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工作原則
2.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家屬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家屬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分級響應、屬地為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行公司應急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單位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責任制;建立以事發地應急機構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協調配合的應急救援機制。
2.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4資源整合,信息共享
按照條塊結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明確部門、單位之間的職責和權限,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
2.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突發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設備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類型
交通傷亡事故、高空墜落事故
3.2原因
3.2.1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行駛、強行超車、搶道等違法行為。
3.2.2車輛故障,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爆胎等造成車輛突然失控。
3.2.3吊車、高空作業車的液壓閉鎖失靈,密封圈破損、鋼絲繩斷裂等造成人員和設備的高空墜落。
3.2.4環境因素影響:如雨、雪、冰凍等惡劣氣候。
3.2.5其他因素:如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3.3可能后果
車輛損毀、人員傷亡、高空墜落及社會不穩定等。
4.事件分級
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特大(Ⅰ級)、重大(Ⅱ級)、一般(Ⅲ級)和輕微(Ⅳ級)。
4.1特大(Ⅰ級):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4.2重大(Ⅱ級):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3一般(Ⅲ級):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4.4輕微(Ⅳ級):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5 組織機構與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與指揮機構,由組長、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5.2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安全監察部主任。
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人力資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財務部、工會、汽運公司、物業公司、銀珠集團公司、各基層單位的行政一把手及公司車輛管理專責。
5.2.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審定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2)決定啟動與終止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公司系統的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3)根據需要,上報、會同省公司安全監察部等相關部門,制定和落實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并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4)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公司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公司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各基層單位應急機構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基層單位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行動;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5.3應急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
主 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副主任:安全監察部副主任
成 員:領導小組成員部室(單位)相關人員及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5.3.1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2)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3)指導各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4)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5)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
。6)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7)負責正常上班時間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接警值班工作,節假日期間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公司值班室負責。
5.4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交通事故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以屬地為主,是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等級和類型,由公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指定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下設善后處理組、交通運輸組、物資供應組、通信保障組、機動搶險組。并明確各小組負責人。各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服從現場指揮的統一指揮。
5.5應急咨詢專家組
應急咨詢專家組是由公司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的非常設應急咨詢機構。由公司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咨詢和建議。
5.6公司相關部室職責
5.6.1安全監察部:負責協調公司系統各類交通特大(Ⅰ級)、重大(Ⅱ級)、一般(Ⅲ級)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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