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按照有關規定協調武警部隊參加應急救援。
4.5 現場緊急處置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油氣泄漏事故時,可能同時伴隨和引發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石油天然氣儲運設施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可能伴隨有毒有害氣體的擴散,引起中毒事故;油氣泄漏引發的重大、特別重大中毒事故,主要是硫化氫氣體的泄漏所致,對事故現場和周邊社區的人員、牲畜、家禽等都可能造成嚴重危害。
針對以上事故的特點,在對事故實施搶險救援的過程中,現場救援指揮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周圍的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好社會治安,同時做好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工作;
(2)迅速切斷油氣來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迅速撤離、疏散現場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相鄰裝置、設備,嚴禁一切火源、切斷一切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并盡量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
(3)事故現場如有人員出現傷亡,立即調集相關的醫療急救人員、醫療設備進行醫療救治,適時進行轉移治療;
(4)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域,對事故現場和周邊地區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境監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發出警報;
(5)及時制訂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滅火、堵漏等),并組織實施;
(6)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做好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噪音等人身傷害;
(7)保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4.6 信息發布
在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的組織下,省天然氣救援指揮部協助事故發生地市政府對外發布事故信息。發布的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
4.7 應急結束
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發地市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向省天然氣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市級有關部門和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單位承擔。
5.2 救援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的縣、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像等資料整理歸檔,并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搶救組織指揮、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搶險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搶險效果、遇到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經驗教訓和改進的措施及建議。并按程序逐級上報省安全生產監督部門。
6 應急保障
6.1 通訊和信息保障
建立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微波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確定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通訊聯絡數據庫。
6.2 救援裝備保障
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常用裝備,中石油、中石化安徽分公司、西氣東輸管道分公司、省天然氣總公司和各級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6.3 應急隊伍保障
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型骨干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消防、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救援隊伍是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重要的救援力量。
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的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救援隊伍是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6.4 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全省主要石油天然氣儲運設施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公路、鐵道、民航等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集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的市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6.5 醫療衛生保障
由事故發生地的市衛生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必要時,由省天然氣救援指揮部協調衛生等有關部門組織救治力量支援。
6.6 治安保障
由事故發生地的市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7 物資保障
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政府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安徽分公司、西氣東輸管道分公司根據本地、本企業石油天然氣儲運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必要時,由省天然氣救援指揮部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實現跨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
6.8 資金保障
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6.9 技術儲備和保障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中石油、中石化安徽分公司、西氣東輸管道分公司、省天然氣總公司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7 宣傳培訓
各級政府、各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要按規定向民眾和員工說明石油天然氣儲運的危險及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對應急救援隊員進行業務培訓,石油天然氣儲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 附 則
8.1 獎懲和責任追究
對在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2 名詞術語
石油天然氣儲運設施:石油天然氣儲運設施是指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的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天然氣管道、油庫、天然氣儲氣庫等設施。
8.3 預案管理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應急救援預案,并報同級政府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預案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下一篇: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