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為了使噴漆車間的生產符合安全衛生要求,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1.2噴漆在使用中會產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噴漆屬于乙類生產。
1.3各企業應根據本規程的規定,制訂本企業的噴漆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實施細則。
2建筑
2.1廠房
2.1.1生產廠房宜采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或框架承重結構。
2.1.2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泄壓面積,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比值(m2/m3),一般采用0.05-3.13,體積超過1000m3的建筑,可適當降低,但不應小于0.03。
2.1.3生產車間宜設在單層廠房靠外墻處或多層廠房的最上一層靠外墻處。
2.1.4生產車間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
2.2安全疏散
2.2.1廠房安全出口門不應少于兩個,門窗應向疏散方向開啟,而且不應采用吊門或側拉門,嚴禁轉門。
2.2.2廠房內由最遠工作地點至外部出口或樓梯的距離不應大于:多層廠房50m,單層廠房75m。
2.2.3車間內必須道路暢通,設有安全隔離線,工作時間樓梯、門嚴禁堵塞和加鎖。
2.2.4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設備(含電器)
3.1電器部分
3.1.1噴漆各工段的電器選用和安裝除遵守電器安裝規程外,應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1.2電動機應選用防爆式或封閉式,切忌使用敞開式電動機。
3.1.3室內照明燈具和開關應使用防爆型,禁止使用敞開式燈具和普通開關。
3.1.4操作工段內應選用銅芯絕緣電線穿鋼管敷設,嚴禁使用臨時線,所有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均應有可靠接地。
3.2設備部分
3.2.1送風設備和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同一通風機室內,且排風設備不應和其它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一起,送、排風管道宜每層分別設置。
3.2.2底漆、噴花、罩光均應各自設置強有力的排風裝置,以將可燃氣體及時排出。
3.2.3排風管道不宜過長,不應暗設,拐彎不宜過多,管道拐彎處應有圓角,一個排風系統的吸風口不應超過8個。吸風口應加防護網,管道應設置清理工作孔,防火閥或泄爆口,切忌管道出現直角彎和盲腸段。
3.2.4吸塵風機必須采用防爆型,安裝時底座應有減震器,風機口與風管處連接應用軟連接。
3.2.5漆膜干燥設備(打底烘道、罩光烘道)的加熱器須有良好的隔熱封閉裝置,不許暴露可見明火。
3.2.6各類轉動機械要添加潤滑油,保證運轉正常,對近高溫的部位加油應適量,防止添加過度滲滴引起火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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