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作業場所空氣中呼吸性煤塵接觸濃度的管理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煤礦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少于5%的煤塵。
2 術語
2.1 煤塵
指在作業場所空氣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少于5%的煤塵。
2.2 呼吸性煤塵
作業場所空氣中符合BMRC曲線透過率的煤塵顆粒。
2.3 呼吸性煤塵接觸濃度
由個體呼吸性粉塵采樣方法測得在一個工班作業時間內的煤塵平均濃度。
2.4 煤塵濃度管理標準
在保護工人健康的前提下,考慮到技術上的可行性,對煤塵防治工作進行監督與管理的標準。
3 呼吸性煤塵接觸濃度管理的限值為6mg/m3
4 游離二氧化硅含量的測定按勞動部發布的《礦山個體呼吸性粉塵測定方法》進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礦山安全衛生監察局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職業醫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劉鐵民、馬駿、丁紅、?∑、王本進、何天利、王京。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