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儲存煙花爆竹產品,應遵循《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分類分級專庫存放。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是煙花爆竹存儲倉庫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存儲倉庫安全生產負責。
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對存儲倉庫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煙花爆竹存儲倉庫從業人員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五、煙花爆竹存儲倉庫應建立并嚴格遵守保管、出入庫、值班巡邏(包括夜間值班)、安全防范等規章制度;倉庫負責人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六、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出入庫作業,應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等要求,堆垛(貨架)之間的距離不少于0.45m,堆垛距內墻距離不少于0.45m,主要運輸通道寬度不少于2.0m;產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5m,貨架高度不得超過1.8m。裝卸作業中,只能單件搬運,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滾、倒置和劇烈振動,不許使用鐵撬等鐵質工具。
七、無地板的存儲倉庫,地面要設置30厘米高的垛架,鋪以防潮材料。
八、庫房內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鐵釘,釘頭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釘孔要用油灰填實。
九、對庫房的管理人員、搬運人員必須配備符合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執行檢查和使用制度。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由防靜電材質制成。
十、庫房內應有測溫、測濕計,應每天進行檢查登記,做好防潮、降溫、通風處理。
十一、煙花爆竹產品入庫應貼有明顯的標簽,包括名稱、產地、出廠日期、危險等級、“燕龍”防偽商標和重量等。
十二、煙花爆竹產品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十三、庫區以及周圍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十四、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
十五、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十六、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