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1.1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綜合治理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體系和科學、依法、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提高公司系統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防止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因突發事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傷害、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可能的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全體員工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應急領導小組。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董事長任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為應急小組成員。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范圍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領領導小組和搶險小分隊。
2.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由綜合部經理任辦公室主任。
2.1.3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建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一般由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組成,也可以加入由當地政府部門牽頭成立的現場指揮組織。
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和處理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絡網絡。
(3)指導督促公司所屬各單位和相關部門單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組織公司所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
(5)突發事件發生時,與相關單位保持信息溝通,并做好記錄。
(6)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授權,統一對外發布信息。
(7)負責突發事件有關調查和評估總結工作。
2.3現場指揮部職責
(1)提出應急處置措施,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災害鏈。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提出要求。
(5)負責突發事件善后處置,恢復正常生產。
3監測、預警和先期處置
3.1監測
公司所屬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制度,加強對各類突發事件和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特別是要對可能發生重大的高速公路大型構造物(如橋梁、隧道等)、高邊坡、高擋、事故多發路段,營運車輛,施工設備及其他重大危險源等進行重點監測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按照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
3.2預警
3.2.1對于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各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同時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3.2.2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后,應迅速報送有關領導,同時對重大信息進行會商研判,提出處置建議。
3.2.3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辦公室報告后,應及時對信息作出判斷,提出處理意見。對于一般的突發事件,應直接批辦并上報。對于特別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3先期處置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一般報告范圍的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信息后,應加強有關方面的聯系,掌握最新發展態勢,必要時建立值班制度,對有可能演變為重大事件的突發事件,要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工作提出建議方案,并作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列入緊急報告范圍的事件,由副組長帶隊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處置隊伍和支持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24小時值班,隨時聯系掌握現場有關情況。
4應急處置
4.1應急指揮
4.1.1統一指揮。應急領導小組是應急事件的最高指揮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其領導下開展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要迅速與現場指揮建立通訊聯系,有條件的要開通視頻通訊。要抓緊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分析事件發展趨勢,研究提出處置方案,調集和配置應急處置所需要的人、財、物等資源。
4.1.2加強現場指揮力量。在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件性質迅速組建各類應急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24小時連續工作,直至結束。
4.2報告制度
發生事件后,各單位應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處置工作等情況;遇車、船和公路基礎設施遭受重大損失、高速公路嚴重阻車或中斷交通,發生人員傷亡等需要緊急報告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報告,并建立續報制度;抗災期間發生的一般情況,每天報告一次。
4.3處置程序
一旦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施工事故、重要設備故障等,事件所屬單位應按本預案的要求操作,并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參加現場處置工作的各單位要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調開展處置行動。
4.4信息處理
公司應急領導辦公室要明確信息采集、編輯、分析、審核、簽發的責任人,做好信息分析、報告和發布工作。要及時編發事件動態信息供領導參閱。要通過有計劃的信息發布,為新聞媒體提供關于事件的準確、一致、及時的信息,正確引導公眾行為,消除和糾正恐慌、謠傳等不良事態。
4.5應急結束
整個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經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布解除應急。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人員安置、救治和補償。要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完善安置工作方案,進一步落實人員救治和補償措施,及時救治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撫恤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中員安置、補償工作。
5.1.2現場清理。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要繼續組織指揮搞好現場清理工作,開展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清點核實,由專業技術人員或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有害物質的處理。
5.2災后重建
事件所屬單位要對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及本單位恢復重建能力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制定恢復重建計劃,迅速組織實施。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集團公司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匯報損失情況,積極爭取政府部門對災后重建工作的支持。
5.3調查和評估
5.3.1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視情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狀況和應該總結的經驗教訓,并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5.3.2建立和健全突發事件評估機制。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性質,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寫出評估報告以及進一步完善預案、改進工作的意見。
6培訓和演習
6.1培訓
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和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預警、互救和減災等科研知識的宣講活動,普及應急求援的基本知識,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培訓,提高應急事件的預防、處置和組織指揮能力。要重視對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救援隊伍的應急能力。
6.2演習
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6.3監督檢查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各級各類預案的修訂、完善、備案和評審工作,制定預案實施監督檢查辦法和獎懲辦法,加強對預案實施全過程的監督。
7附則
7.1預案的更新與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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