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所面臨的困難
2006-08-07
來源:中國安全評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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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對安全評價不重視。企業領導人對安全評價認識不足,不重視,不愿在這方面多投資,而且有一種錯誤的思想就是認為安全評價是走過場,無實質性作用;企業員工安全培訓少,對安全評價必要性認識不足,配合安全評價人員的工作不積極,有時還故意隱瞞安全隱患;崗位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在安全評價人員收集資料時(現場資料),員工不能如實反映情況;安全管理人員少,而且有些只掛名,不做事。
(2)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人員素質低。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少,而且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的安全評價人員不足,有注冊安全評價師資質的人數也很少;評價工作人員的素質比較低,如有些沒有化學基礎的評價人員照樣去搞化工安全評價;在評價過程中,有部分評價人員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對工作不認真;評價人員安全檢測少,現場取數據少,原因有兩方面:一是安全評價機構缺少相關儀器設備;二是檢測的數據難以有效,即企業方不予承認,評審時這些數據也起不了作用。
(3)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陳舊。盡管我國的安全生產立法取得了較大的進步,但仍然有許多工作要做。現有的法規有些內容明顯陳舊,需要及時更新;有些方面則協調性不夠,有些方面未能及時立法,整個體系需要完善。從法律的性質來看,與科技術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總有一定的滯后性,立法界在這方面的任務是盡可能減少這種滯后,建立統一協調、功能齊全、銜接配套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