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華社的文字和中央電視臺的聲像,都提供了石家莊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供述”。此前,石家莊特大爆炸案“告破”的結論,已在靳如超被抓獲的時候發布。播發靳如超的供述,可以理解為對“告破”結論的一種肯定。
靳如超的供述,解釋著人們頭腦中的一系列疑團,填充著一般人早先推理過程中的盲區,也在使他作為真兇的公眾形象定型化。
聲像傳神。電視上靳如超神態平靜地說著作案的過程,口齒還不算特別含糊,供認也極似誠懇,整個場面有些像開新聞發布會。犯罪心理學上,負案在逃者難免驚慌,落入法網以后反而變得踏實。靳如超現在的表現,除此之外沒有別的理由可以解釋。
靳如超“招了”,但“招了”并非大功告成。
在法院審理定罪以前,靳如超的身份仍然是石家莊爆炸案的重大嫌疑人。靳如超“招是不招”,并不影響案件的依法辦理,定罪依靠嚴密的證據體系。靳如超不招,我們需要證據;靳如超“招了”,我們需要證據;靳如超的招供是否完全真實,我們還是需要證據。對靳如超的全部供述,都要以人證、物證、書證加以研判。
如果靳如超所供屬實,他為什么能夠作下這一大案,就值得我們思考。靳如超在云南殺人,身份已經暴露,跑回石家莊后,短短幾天時間里又制造系列爆炸案,其準備和實施過程相當“原始”,卻最終得逞。得逞之后,又在短短時間內頂著公安部A級通緝令,操著他不太靈便的耳朵和口齒,手提裝著炸藥的編織袋跑到了北海。靳如超落網前10天的接連得手,應成為我們反思犯罪控制和社會管理問題的典型材料。
根據已知材料,靳如超純屬個人報復行為。這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們的心理得到安撫,畢竟他的瘋狂是其來有自。然而,我們仍然無法完全平靜。如果石家莊爆炸案的后面果真只是一個罪犯的家庭變故,這種犯罪就完全可以歸于“細故殺人”。家庭細故在罪犯那里足以演變為一場不分青紅皂白的屠殺,可見其理智喪失到何種程度。這種情況雖屬極端,但個別人的極端行為可以對社會構成巨大的威脅,其極端情緒又可以由細小的緣故而產生。一個靳如超可以給整個社會制造如此巨大的悲痛,我們的社會可以承擔多少個靳如超的打擊?
社會生活中沖突無處不在,個人變故、利益糾葛和思維碰撞在不斷發生。如果社會處在躁動不安和浮泛極端的背景之下,就容易發生或大或小的毀滅性災難。一切極端情緒和極端意識都蘊含著巨大的危險,一切極端思潮和極端行為都是社會的大害。警惕新的靳如超,緩解極端情緒,矯正極端意識,反對極端思潮,預防極端行為,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劉洪波(南方周末)
冷漠的氛圍--石家莊爆炸案主犯日記剖析之三 2001年04月29日10:42 新華網
新華網石家莊4月29日電 (江山 宋晶) 記者通過研究靳如超日記,發現他不時流露出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對個人需要的強烈渴望,但他的一些正當愿望一直無法實,因而從內心深處表現出了種種誤解、焦慮和失望。從這里不難看出,他雖然是一頭吃人的兇猛禽獸,但從另外的意義上說,也是一只理應得到關愛、理解、教育和警惕的困獸。
由于得不到理解,靳如超對社會上人與人的關系得出了消極的結論:“人可憐:無人 相互(信。以下括號內的字均為記者所加)。人疼(痛)苦:無人結(接)觸。人生氣:無人解氣反而給你再加氣。人沒有愛:反而無人可憐愛你。人生氣:別人就高興。人求人:別人越知道你無能,反而人們離遠了你。你窮:別人越破你的財,讓你窮。你高興:別人越不讓你高興。”
了解情況的人告訴記者,靳如超對父母很孝順,其母親死后,他曾在監獄里燒過許多紙錢。這次爆炸案時,他恨繼母,要炸她,可又怕炸了父親,就把炸藥放在了樓房外面,結果只炸了個洞,起了個嚇唬作用。
靳如超耳朵有病,深感身體健康的重要,因而對空氣是否清醒等十分敏感,幾次在日記里提醒和要求自己:“人生身體健最主要的是室間清潔,空氣無臭氧化氣。把室內所有的舊物品和有產生氣體的物品,全部除掉更換新的,要室內明亮寬廣,室外要有草平(坪)絕(綠)化,以向室內提供氧氣。有病不能好轉反而加重,我的耳聾就是這個關鍵。最好在南方,叢林,天氣熱,空氣潮,四周滿面(地)都是綠化。”他還一再談到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每天要長跑、要吃點好的。雖然他的要求可能有點過高,但這些正當愿望在監獄里根本無法實現。一位有識之士指出,要徹底改造一個人,不僅要靠法律和監獄等有形的手段,更需要無形的感情特別是愛的給予。
靳如超對生活有時充滿著憧憬和追求。1997年,當他離開監獄獲得新生時,是多么高興啊!這天,他在日記本的最后一頁寫道:“1997年9月15日,我順利度過8年11個月零1天大獄獲得新生了,減去了1年零29天余刑,1997年9月15日上午9點30左右出了監獄大門,獲了新生,在獄大門,二次乘坐面包車,第一次乘面包車15元,乘換第二次面包車240元,直接送到家門。到家后是12點40分左右,乘坐石市1路公共汽車到達人民商場,乘車在路上看到街頭上雙側,高樓商廈和人群,社會生活方面都不繁榮,很土氣,所以本人看著非常不順利本人在獄中回憶的印相(象)本人決定要到達南方和蘇聯、香港和起(其)它邊貿邊界繁榮經濟收入維持生活。”
然而,當身在監獄的靳如超即將回到社會時,高興之余,也有不盡的疑慮與擔心:“你回社會后你要高大的(特別地)警提(惕)注意你自己要清楚你自己不要麻脾(痹)你自己,因你是住過監獄的獄人,社會上的人都把你看成了賊的壞人,干壞事的人,殺人出壞的人,你要注意,社會上的人都是這樣看待你的,只要你有一點壞事,社會上的人都不會放過你的,你不干壞事,社會上的人也是說你是壞人,也頂著你,你說話他們也認為你說的是壞話,你出門上他們也認為你出門去干壞事去了,你吵架他們認為你要殺人,你說話他們什么也不敢給你說,你問他們什么事,他們都不敢告知你,也是怕你知道后會干壞事,怕你問的事有目底(的)。”
可是,當時有誰能解除他的這些疑慮呢?后來的事實也正是如此。靳如超出獄后,或者是因為單位看不上,或者是因為自己好逸惡勞,結果幾次找工作,幾次失業。譏諷、嘲笑甚至打罵,那是常有的事。一位有識之士指出,社會本是教育和改造人的地方,但他得不到起碼的尊重和關注,導致他的復仇之焰逾燒逾烈。靳如超內心的仇恨和憤怒如同一顆定時炸彈,而周圍人們的冷漠,則是這顆炸彈的導火索。一旦引爆,同歸于盡的悲劇就將發生。
“我原來沒有想殺人。”當靳如超被抓獲后,公安干警問他為什么要去云南殺韋志花時,他交待,他和韋志花先是同居、生活了3個月。這期間,他的父親、后母及姐姐都不愿意他倆結婚。去年11月11日,韋志花不知何故,突然離開了石家莊,走時還把靳如超家里的600多元錢也偷走了。今年2月18日,靳如超帶了6800元錢,前往云南尋“妻”。為什么帶這么多錢?“準備在那里跟她好好過日子。”但沒有想到,靳如超到了云南后,韋志花不但拒絕跟他結婚,而且大把大把地花他的錢。靳如超說:“她與我結婚的事,她家提出要我出6600元錢,說是奶母錢,我覺得這不是賣人嗎,我不成了買人的人,我發覺上當了,受騙了……我想她們是想白花我錢。這樣我在韋家住了有15天。錢花了一千多,什么事也沒辦成。我想韋肯定不想真心跟我結婚,我十分生氣,使產生了要殺她的想法……我知道,光殺韋志花這一條罪我就活不成了,所以我想反正也是一死,便想到用爆炸的手法,把石家莊與我有矛盾的鄰居章小飛等人殺死。”
雖然靳如超想殺的只是自己的仇人,可爆炸案卻傷及了許多無辜,造成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本來,他不想濫殺,不想危害社會,如他在石家莊制造爆炸案后,雖然身上還帶著半斤炸藥和34根雷管,卻一直沒有作案。在石家莊第一拘留所里,他交待說:“在我想在北海把我制造爆炸和殺人的事寫成材料寄給公安部,然后我就自爆結束自己。”后來,在法院一審時,當他在法庭上聽到由于自己制造的爆炸致使108人無辜喪生時,他兩次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一位心理學家說,改造人的心靈是最難的了,心的創傷和扭曲必須靠心來挽救。遺憾的是,在這漫長的歲月里,有關部門沒能及時發現這本日記,也就談不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對他的思想工作,包括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否則很有可能避免這場爆炸案。由此看來,冷漠的人際關系、不良的環境熏染、錯誤的教育方式和麻痹大意的管教辦法,是靳如超犯罪的外因。
正是由于靳如超的病態心理和骯臟靈魂,以及社會和家庭的冷漠氛圍,終于挖成了他的死亡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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