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場及鉆井設備的布置
1.井場選址應遠離人口稠密的村鎮,油氣井井口距高壓線及其他永久性設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鐵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學校、醫院和大型油庫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場所不小于500m。
2.井場周圍應空曠,風能在井場前后或左右方向暢通流動;井場上應有兩個以上出入口,便于應急時采取搶救措施和疏散人員。
3.鉆井設備的安放位置應考慮當地的主要風向和鉆開含硫油氣層時的季節風風向。井場值班室、工程室、鉆井液室、氣防器材室等應設置在井場主要風向的上風方向。
4.井場發電房、鍋爐房和儲油罐的擺放,以及電氣設備、照明器具及輸電線路的安裝應按《石油天然氣鉆井、開發、儲運防火防爆安全生產技術規程》(SY/T5225-2005)中的相應規定執行。
5.井場周圍應設置兩到三處臨時安全區,一個位于當地季節風的上風方向處(一般為生活區方向),其余與之成90℃~120℃分布。
6.在臨時安全區、道路入口處、井架上、值班房等處安裝風向指示器。
7.在鉆進含硫油氣層前,應將機泵房、循環系統及二層臺等處設置的防風護套和其他類似圍布撤除。寒冷地區在冬季施工時,對保溫設施可采取相應的通風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空氣流通。
(二)硫化氫的監測及人身安全防護
1.硫化氫易聚集的區域,如井口、循環池等處應設立毒氣警告標志。
2.作業區應配備空氣呼吸器、充氣泵、可燃氣體監測報警儀、便攜式硫化氫監測報警儀和固定式硫化氫監測報警儀。
3.值班干部、當班司鉆、副司鉆和“坐崗”人員應佩戴便攜式硫化氫監測報警儀;固定式硫化氫監測報警儀應在司鉆或操作員位置、方井、振動篩、井場工作室等地方設置探頭,并能同時發出生光報警。
4.硫化氫防護器具應存放在清潔衛生和便于快速取用的地方,并對其采取預防損壞、防污染、防灰塵和防高溫的保護措施。
5.鉆井隊應按產品說明書檢查和保養硫化氫監測儀器、防護器具,保證其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建立使用臺帳,按時送往具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檢驗。
6.硫化氫監測報警儀設置:(1)第一級報警值應設置在閥限值[硫化氫含量15mg/(10ppm)],達到此濃度時啟動報警,提示現場作業人員硫化氫的濃度超過閥限值;(2)第二級報警值應設置在安全臨界濃度[硫化氫含量30mg/(20ppm)],達到此濃度時,現場作業人員應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3)第三級報警值應設置在危險臨界濃度[硫化氫含量150mg/(100ppm)],報警信號應與二級報警信號有明顯區別,警示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撤離。
7.作業班除進行常規防噴演習外,還應佩戴硫化氫防護器具進行防噴演習;防護器具每次使用后應對其所有部件的完好性和安全性進行檢查;在硫化氫環境中使用過的防護器具還應進行全面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三)人員培訓
1.培訓機構負責對含硫化氫環境中作業人員進行硫化氫監測技術和人身安全防護措施的培訓。培訓機構應隨時橫向交流情報,了解國際、國內動向。
2.在含硫化氫環境中的作業人員上崗前都應接受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培訓內容按SY/T6137-2005的相關內容執行。
3.首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h,每兩年復訓一次,復訓時間不得少于6h。
4.現場作業人員、現場監督及管理人員經培訓后均應達到以下要求:(1)了解硫化氫的各種物理、化學特性及對人體的危害性;(2)熟悉硫化氫監測儀的性能、使用和維護方法;(3)熟悉各種人身安全防護裝置的結構、性能,能正確使用和維護;(4)熟悉進入含硫化氫環境作業的安全規定和作業程序;(5)在發生硫化氫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時,作業人員應會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6)應熟悉工作場所的應急預案。
上一篇:硫化氫危害的安全防范與應急措施
下一篇:苯與硝基苯的預防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