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試點工作現場會在長沙召開。國家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總工程師萬本太、寧夏回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齊同生、副省長劉力偉等出席了會議。
會上,來自湖南、河北等全國首批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12個試點省(區)及市的代表,就各地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廣泛交流。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劍飛就長沙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作了主題發言。他介紹,近年來,長沙實施農村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成功探索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長沙模式”,得到國務院及環保部的充分肯定。長沙農村環保實現了“三個全面啟動”和“三個基本完成”,即全面啟動農村土壤污染治理示范、5000人以上集鎮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四河(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基本完成500頭以上生豬養殖污染治理、農村垃圾基礎設施建設及收集處置體系建設和四河流域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四縣(市)縣城污水處理覆蓋率達到100%,垃圾無害化處置率達100%,四個縣(市)全部通過了國家生態示范區驗收,創建國家環境優美鄉鎮12個、綠色學校110所,全市 600多個村成為農村環保自治村。
會上,代表們還就如何逐步建立適應農村環保工作實際的法律法規體系,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技術力量,加快開發、推廣適合農村地區的低成本、高效小型實用環保治理技術,促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更好更快發展等議題進行了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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