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刺激。刺激說明身體已與有毒化學品有了相當的接觸,一般受刺激的部位為皮膚、眼睛和呼吸系統(tǒng)。
許多化學品和皮膚接觸時,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膚炎癥;與眼睛接觸輕則導致輕微的、暫時性的不適,重則導致永久性的傷殘。
一些刺激性氣體、塵霧可引起氣管炎,甚至嚴重損害氣管和肺組織,如二氧化硫、氯氣、煤塵。一些化學物質將會滲透到肺泡區(qū),引起強烈的刺激。
(2)過敏。某些化學品可引起皮膚或呼吸系統(tǒng)過敏,如出現(xiàn)皮疹或水皰等癥狀,這種癥狀不一定在接觸的部位出現(xiàn),而可能在身體的其他部位出現(xiàn),引起這種癥狀的化學品有很多,如環(huán)氧樹脂、膠類硬化劑、偶氮染料、煤焦油衍生物和鉻酸等。
呼吸系統(tǒng)過敏可引起職業(yè)性哮喘,這種癥狀的反應一般包括咳嗽,特別是夜間,以及呼吸困難。引起這種反應的化學品有甲苯、聚氨酯、福爾馬林等。
(3)窒息。窒息涉及對身體組織氧化作用的干擾。這種癥狀分為3種:
①單純窒息。在空間有限的工作場所,氧氣被氮氣、二氧化碳、甲烷、氫氣、氦氣等氣體所代替,空氣中氧濃度降到17%以下,致使機體組織的供氧不足,就會引起頭暈、惡心、調節(jié)功能紊亂等癥狀。缺氧嚴重時導致昏迷,甚至死亡。
②血液窒息。毒性化學物質影響機體傳送氧的能力。典型的血液窒息性物質就是一氧化碳。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0.05%時就會導致血液攜氧能力嚴重下降。
③細胞內窒息。毒性化學物質影響機體和氧結合的能力。如氰化氫、硫化氫等物質影響細胞和氧的結合能力,盡管血液中含氧充足。
(4)麻醉和昏迷。接觸高濃度的某些化學品,有類似醉酒的作用。如乙醇、丙醇、丙酮、丁酮、乙炔、烴類、乙醚、異丙醚會導致中樞神經抑制。這些化學品一次大量接觸可導致昏迷甚至死亡。
(5)中毒。人體由許多系統(tǒng)組成,所謂全身中毒是指化學物質引起的對一個或多個系統(tǒng)產生有害影響并擴展到全身的現(xiàn)象,這種作用不局限于身體的某一點或某一區(qū)域。
肝臟的作用就是凈化血液中的有毒性危險化學品,并將其轉化成無害的和水溶性的物質。然而有一些物質對肝臟有害,例如溶劑酒精、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根據接觸的劑量和頻率,反復損害肝臟組織可能造成傷害并引起病變(肝硬化)和降低肝臟的功能,有時被誤認為病毒性肝炎,因為這些化學物質引起肝損傷的癥狀(黃皮膚、黃眼睛)類似于病毒性肝炎。
不少生產性毒性危險化學品對腎有毒性,尤以重金屬和鹵代烴最為突出。如汞、鉛、鉈、鎘、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長期接觸一些有機溶劑會引起疲勞,失眠、頭痛,惡心,更嚴重的將導致運動神經障礙、癱瘓、感覺神經障礙。如神經末梢失能與接觸己烷、錳和鉛有關,導致腕垂病;接觸有機磷酸鹽化合物可能導致神經系統(tǒng)失去功能;接觸二硫化碳,可引起精神紊亂(精神病)。
(6)致癌。長期接觸一定的化學物質可能引起細胞的無節(jié)制生長,形成惡性腫瘤。這些腫瘤可能在第一次接觸這些物質的許多年以后才表現(xiàn)出來,潛伏期一般為4~40年。造成職業(yè)腫瘤的部位是變化多樣的,并不局限于接觸區(qū)域。如砷、石棉、鉻、鎳等物質可能導致肺癌;鼻腔癌和鼻竇癌是由鉻、鎳、木材、皮革粉塵等引起的;膀胱癌與接觸聯(lián)苯胺、萘胺、皮革粉塵等有關;皮膚癌與接觸砷、煤焦油和石油產品等有關;接觸氯乙烯單體可引起肝癌;接觸苯可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
(7)致畸。接觸化學物質可能對未出生胎兒造成危害,干擾胎兒的正常發(fā)育。在懷孕的前三個月,胎兒的腦、心臟、胳膊和腿等重要器官正在發(fā)育,一些研究表明化學物質可能干擾正常的細胞分裂過程,如麻醉性氣體、水銀和有機溶劑,從而導致胎兒畸形。
(8)致突變。某些化學品對人的遺傳基因的影響可能導致后代發(fā)生異常,實驗結果表明80%~85%的致癌化學物質對后代有影響。
(9)塵肺。塵肺是由于在肺的換氣區(qū)域發(fā)生了小塵粒的沉積以及肺組織對這些沉積物的反應,塵肺病患者肺的換氣功能下降,在緊張活動時將發(fā)生呼吸短促癥狀。這種作用是不可逆的,一般很難在早期發(fā)現(xiàn)肺的變化。當x射線檢查發(fā)現(xiàn)這些變化時,病情已較重了。能引起塵肺病的物質有石英晶體、石棉、滑石粉、煤粉和鈹。
化學毒性危險化學品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統(tǒng)的損害。如常見毒性危險化學品鉛可引起神經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造血系統(tǒng)及腎臟損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現(xiàn)白內障、中毒性肝病、貧血、高鐵血紅蛋白血癥等。同一種毒性危險化學品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損害的器官及表現(xiàn)也有很大差別。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現(xiàn)為對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為造血系統(tǒng)的損害。這在有毒化學品對機體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種很常見的現(xiàn)象。
總之,機體與有毒化學品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中毒后癥狀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