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04年3月,重慶渝中區黃先生所在單位組織員工去海南旅游。途中,黃先生下車時韌帶被拉斷,現已花去5000多元。這種情況能不能算工傷?
[分析]
外出旅游,不屬工作場所,不是工作時間,也不履行工作職責。黃先生受傷也不是為維護國家利益。因此,黃先生受傷不能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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