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父親在工地工作時受傷。當初是開發商的一個包工頭找我父親到那工作的,父親并沒有與開發商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包工頭走了,我父親的醫藥費一直沒人管。請問,我父親應該找誰支付醫藥費?
律師:你父親雖然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雇員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屬于工傷。你父親可以找建筑商或開發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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