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確認為工傷復發的,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被確認為工傷復發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就醫原則:情況緊急可先到就近醫院搶救,待傷情穩定后及時轉往醫保契約定點醫療機構;
2、醫療待遇:屬于醫保范圍內的搶救醫療費用,除由醫保基金承擔外,均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3、住院伙食費、交通食宿費:由單位承擔,伙食費標準為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經批準轉往外省市就醫的,交通食宿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工傷復發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發,且不得低于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打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5、配置輔助器具:經確認需配置輔助器具的,可按照《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標準》配置;
6、生活護理待遇:經鑒定確需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上一篇:交接班前病發身亡不屬工傷
下一篇:工傷后再補社保無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