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有一個老鄉萬某,在東莞一個建筑工地上做事,專門給人綁鋼筋,歸包工頭老王管。08年11月底,萬某在綁鋼筋時因腿絆到鋼絲,不慎從五樓掉下,送醫院搶救,命保住了但一條腿要殘疾,醫生說估計是三至四級傷殘,F在醫藥費已經10多萬,前面8萬塊是包工頭老王和河源XX公司項目經理拿來的錢,后面2萬多是親友湊的,而且后面還得繼續要治。眼看著包工頭和河源XX公司都不愿意拿錢來了,現在急死了。
據講這個工程經過幾層轉包,包工頭老王上面是另外一個大包工頭,大包工頭上面是河源XX公司,再上面是廣東XX建筑公司。
請問:我老鄉萬某可以申請工傷嗎?怎么賠?該誰賠?
回復:
1. 萬某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要求工傷賠償;
2. 怎么賠?這個得依照法律程序來,首先得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也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之后,須向社保部門申請傷殘鑒定,待傷殘級別確定之后即可要求依法進行工傷賠償.
3. 該誰賠?這得根據萬某是否購買工傷保險來決定.如果買了工傷保險,大部分的工傷賠償將由社保部門來支付,如果沒買工傷保險,將根據本案中兩個包工頭以及河源XX公司/廣東XX建筑公司之間具體的法律關系來確定,到底應該由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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