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銅川一企業的農民工,在這個企業已干了3年,今年4月,我因工負傷,現在還在治療之中,我想問一下,我能否享受與其他職工一樣的工傷保險待遇。
答復:現就你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你能享受與其他工傷職工一樣的工傷保險待遇。這是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3月20日(勞社廳函2003)180號所規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農民工適用勞動法律有關問題的復函中規定:“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當適用《勞動法》。發生工傷事故的,應適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施行辦法》!爆F在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已經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陜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也從6月1日起執行,你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與其他職工一樣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陜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執行。祝你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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