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護理等級鑒定標準: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一般為一至四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可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鑒定工傷職工是否達到護理等級依據以下五個生活自理范圍:1、進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動。生活護理分三級:1、完全護理依賴: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項均需護理者;2、大部分護理依賴: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三項需要護理者;3、部分護理依賴:是指生活部分不能護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生活護理依賴等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
二、工傷護理等級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第2款規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三、相關問題理解
1、工傷傷殘等級不能與工傷護理等級劃等號。
按照國家規定,工傷傷殘等級分為1-10級,其中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一般來說,5-10級是沒有護理等級依賴的,但也不排除特殊情況。
2、并非1-4級工傷傷殘等級都會評上護理等級依賴。
一般情況下,只有1-4級的才有可能評上護理等級依賴,但不能機械地、片面地認為評為1級傷殘的就應完全護理依賴,評為2級傷殘的就應大部分護理依賴,評為3-4級傷殘的就應部分護理依賴,自然享受護理費待遇。例如,面部重度毀容評為3級,大家都清楚不需要護理依賴。而雙膝以下缺失或無功能,雖然評為傷殘等級為4級,但其不能自我移動,就應給予部分護理依賴。這就是說需要護理的一般在工傷傷殘1-4級中產生,井非評為工傷傷殘1--4級的工傷職工就必須相應需要完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傷殘等級與是否需要護理依賴之間并不存在必然的關系,即不能簡單劃等號。
上一篇:申領工傷補助金須有工傷認定書
下一篇: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