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單位有一職工因家中有事(配偶身體有病,需要照看),在上班一段時間后和班長請假,班長也準假,結果在其回家的必經路線上(這段路線也是該職工上下班的必經路線)發生了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在此事故中,如果交警機關認定該職工無責任或非主要責任,該職工是否符合“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工傷認定條件?
答復:
根據您所介紹的倩況,即其它條件均符合工傷認定條件,只有事故發生的時間不是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由于國家法律界定某一事物成立的要件是不可缺少的,也就是說時間、地點、責任、車種均須符合規定,因此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能認定為工傷。
考慮到職工在非上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不是擅自行為,我們想是否可以比照工傷處理,或許較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