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下班就中風了,到底算不算工傷?昨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張成仁,做客由市糾風辦、武漢電臺及本報《百姓問政》聯辦的“行風連線”時,市民鄭先生咨詢了這一問題。
鄭先生說,他弟弟今年58歲,湖南岳陽人。在武昌一家電纜廠食堂內打工,已經工作了三四年,單位一直沒有辦理任何保險,現在每月拿2千元工資。
今年3月1日下午5點多,弟弟下班后,剛走到廠區門口,就感到不舒服,然后到保安室休息,隨后很快不省人事。
醫院診斷為腦溢血中風,目前已經花費了幾萬元醫藥費,家庭無法承擔這筆經濟支出,因此詢問這算不算工傷。
對此,市人社局副局長張成仁回復,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和死亡或死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工傷。因此鄭先生弟弟這樣的情況,不能認定為工傷。但是,鄭先生弟弟所在單位應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其弟就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如未辦理社會保險,當事人可通過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一定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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