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張女士在銅山區一個建材市場的在建廠房工地上干活,不幸被一捆鋼筋砸到腰部,下半身失去了知覺。事故發生后,招來張女士干活的包工頭在給了幾千元的醫藥費之后,就拒絕支付剩下的醫療費了。張女士的家人想問問,如果包工頭不支付醫藥費,他們可以向施工企業要求賠償嗎?他們該走何種法律途徑,才能最大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月25號這天,張女士正在工地鋼筋調直機前工作,突然被一捆倒落的鋼筋砸到腰部,當場就昏了過去。事故發生后,張女士被家人送到醫院,經醫生診斷,張女士胸腰椎外傷,脊髓損傷。
張女士妹妹:現在兩個腿沒有知覺,大小便沒有控制,非常嚴重,你看她動都不能動。現在我們叫他看,一開始他交點錢,現在連錢都不愿意交。
張女士的妹妹說,包工頭只是剛開始交了5000多元的醫藥費,剩下的費用就不再支付了。
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 謝曉陽:這一個工程,分包給不同的個人或者單位承包,然后你的家人跟著唐老板在這個工地干活,發生了事故。對。
在了解了張女士的情況后,謝律師建議張女士家人,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通過到法院起訴,來要求包工頭和施工企業來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張女士妹妹:像我們干活沒有合同,公司沒給俺買保險,是不是可以申請(工傷)
律師:可以的,作為工傷保險,屬于我們社會保險的范圍之一,這個由單位繳納,不是職工來繳納,因此,不管單位是否繳納,都應該對職工的工傷傷害結果,承擔法定的義務,主要看工傷是否屬于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單位安排的工作造成的。
律師表示,張女士家人可以在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之后至一年內,向施工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律師:由于你不是和發包方直接產生勞動關系,有可能勞動局不會認定工傷,你拿著工傷不予認定的決定書,再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將發包方和承包的個人,作為共同的被申請人,提出仲裁,仲裁之后,我們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起訴的時候我們同時要求法院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做勞動能力的鑒定。
律師表示,等這個勞動能力鑒定出來以后,根據不同的等級,一般都能得到三種補助金,分別是一次性的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而根據以往法院對類似工傷事故的判決結果,補助金的標準還是比較高的,能夠有效的保障職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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