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事故預防
事故是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直接后果,而這兩者都是可以用管理來控制的。建立并保持工作環境、工作任務及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性,是管理者的責任。關于作業環境的控制,已在《安全生產技術基礎》一書中討論過了。對工人及其行為的管理,要困難一些。要告訴工人有關的信息,要使他們知道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人為造成的。工人需要通過訓練來掌握技能,承認安全系統的必要性并且按照要求進行工作,同時,要及時報告及糾正不安全的狀態及行為。工人們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態度需要隨時改進,作業場所的社會環境也必須有利于培育,而不是削弱良好的安全和健康的狀態和行為。
在管理方面,一項基本的原則是,要致力于對事故現象的本質的分析,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事故的后果、傷亡及損失方面。此外,要清醒地認識到,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也并不一定是事故的最重要的特征。深層次的原因,如系統失效,在沒有采取措施前,仍然會存在。例如,從梯子上墜落的事故可以簡單地歸納為"不小心",但在"不小心"的背后,可能掩蓋著其他重要的因素,例如,缺少訓練、缺少維修、對作業缺少計劃和監督、沒有作業安全系統。對此,下面還要詳細進行討論。
在安全生產方面取得成功,要靠周密的計劃,而不能碰運氣。為此,在管理方面必須認識到以下3點:
(1) 事故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所造成的;
(2) 為避免發生事故并達到下面3個目標,要采取具體的措施;
(3) 如果不采取這些措施,就會繼續發生事故。
1.2 事故預防的目標
1.2.1 道德
道德方面的目標,是從任何一個人都要關心他人的責任的觀念得出的。隨著人們對從事工作時的生活質量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對雇主方面而言,他們在處理大量的原業企業有沒有義務處理的事務的能力,成了公眾關注的焦點。環境問題、人口問題、產品安全問題和其他一些事務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并且越來越多的人認為,為了贏利或者其他的目的而引起工作場所之內或者之外的人的安全與健康的風險問題,從道德上講,是無法接受的。由于死亡和傷殘而造成的痛苦和艱難,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雇主比起過去,現在道德義務的觀念要更強。
有關道德目標的一個衡量尺度就是士氣,它與下面的兩個目標相關。工人的士氣可以用積極參加事故預防的演習而得到加強,也可因為事故而被削弱。不良的公共形象,影響了企業內部和外部的無形資產,公眾信心的減弱會削弱企業與社區的聯系、它的市場位置、市場占有額乃至其自身的名氣。
1.2.2 法律
法律的目標,是由一國的國內法中給出的,當違背及未能遵守法律時,就會受到起訴及其一系列的強制性的行動的處理。根據法律,受到傷害的工人和其他人是由于企業破壞了其法律義務或未能達到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因而得到依法規定的賠償。
1.2.3 經濟
經濟方面的目標,是確保企業的財政狀況,持續職業安全健康,避免造成與事故相關的損失。這些包括了雇主的現金損失、社區及社會因工人傷亡而受到的損失、財產的損失及工作受到影響而造成的損失。其中的一些項目可以列入保險之中,被稱為直接損失。因為索賠,保險金也要增加,因此,一旦發生事故,可以預測,總的開支也會增加。間接損失包括了沒有保險的財產損失、計劃的延期、加班的支出、為事故而引起的管理付出及因維修、重建而造成的產量下降等費用。
1.3 基本術語
1.3.1 事故
事故是一系列的事件和行為所導致的不希望出現的后果(傷亡、財產損失、工作延誤、干擾)的最終產物,而后果包括了事故本身和其產生的后果。事件是其中的過程或者行動,一個事件不一定有一個明確的開頭和結尾(例如,載油車翻倒在公路上,油流出來,濺滿道路,并流入下水道。這時,不好區分事件的開頭和結束)。傷亡,是系統失效的后果,但不是惟一可能的后果。人們做過統計,在工業部門中,每發生數百起事件,才有一件造成傷亡或損失,但每一件都有傷亡及損失的可能性。這就是為什么要把所有的事件作為分析事故原因的信息源。單純地依賴于傷亡報告,僅能觀察到那些導致嚴重傷亡后果的少數事件。
事故可以更加全面地定義為:"是一項主觀上不愿意出現、導致人員傷亡、健康損失、環境及商業機會損失的不期望事件"。
1.3.2 危害
危害意味著某種事物所具有的造成傷害的固有的性質或能力--它本身或者與其他因素在一起,形成了對人或者生產過程的干擾及影響的潛在可能,從而成為或可能造成事故的起因。危害也有可能是因為其他成分相互作用及影響而形成的,如兩種化學物品互相作用而形成的第三種物質。
1.3.3 風險
風險是造成損失的概率或可能性,也是對失效可能性的一種預測。"危害"及"風險"兩個術語較容易混淆,很多作者也是如此。這些術語,時常沒有被正確地使用,甚至張冠李戴。一種簡單地記住其區別的方法是:"危害"是對傷害的潛在能力的描述,而"風險"在特定的情況或環境下形成危害的概率。
風險的另一種定義是,一個危害在事故中所造成特定的后果的概率。在更廣泛的意義下,人們可以?quot;風險"看成是失效所造成的后果的嚴重性和形成失效的概率兩者的乘積。這樣,一個發生概率較低但嚴重高的事件,可以和另一件發生頻率相對較高而后果較小的事件相比較。這樣使用簡單的數字公式,就可以對風險進行比較。
1.4 事故產生的原因
事故直接的或者初始的原因,時常分為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狀態,這樣區分顯得方便。但是,因為一個典型的事故,在其形成的過程中的某些階段,往往包括了這兩者在內,從而就容易引起誤導。不安全行為及不安全狀態的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4.1 不安全的行為
人的不安全行為是產生事故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現如下。
(1) 未經允許開展工作;
(2) 未對第三者告知危險;
(3) 離開工作崗位,使設備處于危險狀態;
(4) 使用設備的速度不正確;
(5) 沒有接好安全裝置;
(6) 使用有缺陷的設備;
(7) 未能以正確的方法使用設備或者使用用除不正確;
(8) 未能使用或正確地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9) 車輛裝載不良;
(10) 未能正確地提升貨物;
(11) 進入未授權進入的區域;
(12) 未經允許對運動中的設備進行服務及保養;
(13) 工作時開玩笑;
(14) 禁煙區吸煙;
(15) 吸毒、喝酒。
1.4.2 不安全的狀態
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現如下。
(1) 在沒有安全裝置時,不正確地開動機器;
(2) 工具、設備的缺陷;
(3) 防火警報系統不良;
(4) 火災危險;
(5) 作業場所狀態不良;
(6) 安全狀態不良;
(7) 工作場所噪聲過高;
(8) 暴露在輻射下環境之中;
(9) 現場照明或通風不良。
上述現象都背離了安全實踐的需要。但是還必須看到,這是因為還有哪些間接的或者深層次的更為根本性的原因的存在,這些現象才得以產生及持續。
1.5 事故產生的間接原因
1.5.1 管理系統的缺陷
(1) 財政方面的限制;
(2) 缺少管理的承諾;
(3) 缺少相關的政策;
(4) 缺少標準;
(5) 缺少知識及信息;
(6) 對于作業人員缺少培訓及選擇。
1.5.2 社會壓力
(1) 人們的態度;
(2) 商業習慣;
(3) 傳統;
(4) 社會對承擔風險的態度;
(5) 對于作業環境的"接受"程度。
1.6 事故預防的原則
總起來講,事故預防的原則,是系統地使用識別及消除危害的技術;控制存在的風險;使用各種方法來形成和鼓勵安全的行為和態度。這些原則是管理者的重要責任。下列章節將進一步討論。
1.7 復習要點
(1) 預防事故的3項目標
① 道德、士氣;
② 法律;
③ 經濟。
(2) 事故、事件、危害、風險的定義。
(3) 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及間接原因。
① 直接原因是不安全行為及不安全狀態;
② 間接原因是安全管理系統的缺陷和社會及公眾對科學的意識、習俗、傳統觀念和對待風險的態度。
(4)預防事故的3項原則
① 識別并消除危害;
② 評估并控制存在的風險;
③ 影響工人的行為及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