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由各類小煤窯、小礦山和小爆竹廠(以下簡稱“三小”企業)所導致的接連不斷的生產安全事故,政府部門用盡了各種整治手段,包括加強安全檢查,關閉“三小”企業,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判刑,讓有關領導引咎辭職,以及強制保險等舉措,但是事故還是有增無減。
根據官方統計,2004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426283起,死亡63735人,平均每天因事故死亡350人;中國因煤礦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占到全世界同類事故死亡人數的80%。
何以如此?原因說簡單也簡單,就是因為目前采取的各種整治措施通常治標不治本,沒有解決生產安全事故背后的制度性癥結。要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我們需要新思維。
200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獎成果在這方面給我們以啟迪。兩位獲獎的經濟學家基德蘭德和普雷斯科特的獲獎成果之一是“政策的時間一致性理論”。他們認為,政府的政策不僅應該在事前制定時是最優的,而且應該在事后執行時也是最優的,如果政府不能前后一致,那么理性的老百姓預期到政府的失信行為,就會導致政策無效。簡單地說,就是政策應該讓老百姓形成穩定的預期,不能僅僅考慮事前效率或者事后效率。
從這個視角來審視政府部門對“三小”行業的安全生產整治政策,便容易明白為什么在這些政策下安全事故依然屢屢不斷,也可以為未來的有效整治政策提供有價值的建議。目前的整治政策實際上是一場政府和“三小”企業之間進行的動態博弈:“三小”企業由于忽視安全造成各種生產安全事故,從而導致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政府的事后最優政策就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關閉本地區甚至全國的同類企業,“三小”企業一旦預期到政府“一刀切”的整治行為,那么事前就更加沒有積極性投入資本去提高安全系數,這導致事后更多的安全事故,于是政府更加嚴厲地關閉“三小”企業……在這場“貓捉老鼠”式的博弈中,政府和企業都是輸家,導致的后果反而是生產安全事故的惡性循環!
我們不否認在發生安全事故之后,政府對肇事企業進行懲罰的事后效率,但是動輒因為事故而不分青紅皂白地對整個行業打板子的做法,會導致政府事前的安全檢查政策失效。也就是說,政府的政策沒有同時做到事前最優和事后最優,因此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可能因此造成政府的失信形象,帶來更多損失。
曾記否,2002年北京“藍極速”網吧發生縱火案之后,當年全北京市和全國其他地方的多數網吧一度被迫關閉,這些網吧投入了大量的資本,卻僅僅因為一道行政命令而關張。那些擁有合法執照的網吧也受到牽連,被迫長期停業整頓(北京市的整頓時間長達一個季度)。試問,這其中的損失難道該由全體網吧來承擔嗎?如果不是,那么這樣做的后果會不會慫恿網吧業主的事前機會主義行為?會不會影響政府的誠信形象?
那么,從“政策的時間一致性”視角來分析,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來解決“三小”企業的生產安全問題呢?答案說容易也容易,但是做起來就不容易。
第一,政府的政策要更加透明化、程序化,要讓老百姓對政府現有政策的執行和未來政策的出臺具有穩定的預期。政府在事前制定政策和事后執行政策時,應該同時保持最優,做到言行一致,前后一致,樹立誠信政府的公眾形象。社會輿論固然重要,但是因為一時的效率而不顧以前的政策,從長遠來看不是一件好事。
第二,要把保護私有財產落到實處。“有恒產者有恒心”,很多“三小”企業之所以不愿意投資進行安全設施改造,主要就是擔心一旦遭遇行政性關閉,合法財產的未來收益沒有保證。憲法已經明確要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執行。光有憲法但缺乏尊重憲法的精神是不行的。
第三,政府要對“三小”行業的企業進行選擇性激勵,而不是粗暴地“一刀切”。所謂選擇性激勵,即對安全合格的企業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的企業予以果斷關閉。如果出事之后合不合格都一樣,哪個企業還有積極性投資去保證安全呢?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社會最終要走向法治社會。新制度經濟學家們的研究表明,僅僅保護私有產權,但是缺乏政府的可置信承諾,一樣不能確保政策的最優。而要政府的承諾或政策是可置信的,關鍵就是政府的全部行為都要符合法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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