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安全事故的“預案”
2007-04-1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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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的精神,為加強管理和防范,務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我處全體人員經開會制定如下預防事故的對策。
一、增強預防意識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安全工作的指導方針,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不能在發生事故后才去找原因、追究責任,堵漏洞。重要的是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為此,我科制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簽訂了責任書。
二、加強日常檢查
大多數的事故都不是突然發生的,它們事先一般會出現征兆,這些征兆是可以發現的,我們必須加強日常的檢查,對辦公室的電腦、空調電源以及倉庫進行定期檢查,對各種設備進行每月一次的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強化現場監督
對于各項專項工程實行專人負責監督管理,確保現場不發生由機器設備運轉不良、操作不當、安全態度不好等因素造成事故,具體內容:
1.落實監督工程的人員且明確責任。
2.每次工程開工前與施工單位簽定《工程安全管理責任承包協議》。
3.檢查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具的準備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施工過程中與施工單位保持密切的聯系。要求施工單位現場有安全設施和標志。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管。
5.對施工過程中不符合安全生產規范的,要求其單位立即停工并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