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業生產過程中,造成事故多發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物(生產環境)的不安全狀態,一個是人(職工)的不安全行為。物的狀態是被動的,人的行為卻是能動的,物的狀態又直接取決于人的行為。因此,要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
首先要規范技術人員的技術行為。從生產方案的選擇、施工措施的編寫、貫徹及實施,技術行為可以說貫穿于安全生產的全過程,技術行為的缺損容易造成安全生產上先天的、難以修補的缺陷。但是,如今的礦山企業普遍存在這樣的現象,一邊是技術人員奇缺,一邊是少數在崗的技術人員卻對自己的工作職責漫不經心。在對某大型礦井的調查中,筆者發現,有幾位技術人員竟連“一通三防”的內容都搞不清。據有關部門的統計顯示,過去礦山企業發生的一些較大事故,大多與不能堅持技術原則及技術行為缺損有或多或少的關系。因此,規范技術人員的技術行為刻不容緩。
其次是要規范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是以人為本安全管理理念的執行者,其管理是否到位對礦井的安全與否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有的管理人員缺乏應有的素質和責任心,管理層次低,習慣于憑經驗辦事,在安全管理上或者是發現不了問題,或者是擺不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或者是對安全管理得過且過,如此種種,導致安全工作漏洞百出。因此,要對管理崗位實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提高管理崗位的競爭性,促使管理人員規范自己的管理行為。同時要有計劃地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使規范的管理成為管理人員的自覺行為。
再次是要規范崗位工作的操作行為。崗位工人作為生產的直接實施者,操作行為的規范化是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的基礎。由于受到井下生產條件、勞動強度及工人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制約,不規范的操作行為在井下往往隨處可見,有的工人甚至認為在井下按規程去干就沒法生產,戲稱“一天不違章,吃飯吃不香”、“一班不違章,工資要泡湯”。因為井下生產條件復雜,哪怕是細小的失誤,都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但是,規范各個工種崗位上每一位工人的操作行為,可以說是一項十分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結合生產和日常工作實際,對各崗位的每一個細節都作出明確規定,強制執行,使工人明白什么樣的操作行為是規范的,不規范就要受到處罰。通過長期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實現工人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總而言之,在礦井的安全生產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作為職工的不同組成部分,在安全生產的各個環節中都有著各自的重要作用。實踐早已證明,只有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腳踏實地抓好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實現礦井的本質安全。
摘自《中國安全生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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