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鐵路列車載貨載客量大,行駛速度快,運距長,一般不受氣候條件的限制。但最近幾年我國和世界一些國家發生多起火車火災和車站火災,死傷人數和經濟損失都較大,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引發了這一起起火災呢?從火災情況來看,主要發生在運行中的客車、貨車和鐵路站(場)三個方面:
一、客車火災原因
——一般客車車體本身為金屬材料制成,但現在有列車內裝飾材料及座椅、床、行李等為可燃材料,遇到電火花或旅客吸煙亂丟煙頭火柴梗,會引燃車廂內的這些可燃物。
——旅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香蕉水、賽璐珞、煙花爆竹等搭乘客車,因摩擦或列車的顛簸而引發大火。
——發生異常事故,如列車脫軌翻車等引起火災。
——蓄意制造爆炸事故,引起火災。
——餐車上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二、貨車火災原因
——由于貨車的車廂較為簡陋,貨物大多暴露在外,所載貨物若為易燃易爆物品,而如果牽引貨車的機車為蒸汽機車,運行中不斷有火星從煙囪中飛出,有可能引燃裝載的貨物發生火災。
——裝運化學物品時,如混裝不當或包裝不良,在運行中因撞擊、震動,易導致易燃液體泄漏遇明火引起火災,遇水燃燒物品受潮起火等。
——扒車人員點火照明、吸煙引燃貨物,或碰觸電器和車的架空電線,電弧熔珠落到貨物上引起火災。
——由于異常事故,導致貨車脫軌翻車引起火災。
三、鐵路站(場)火災原因
(一)客運站(場)火災原因
客運站,即人們常說的火車站。它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候車室內聚集著大量旅客,尤其是春節等重大節日,更是人滿為患,而且人們還都攜帶著許多行李物品。如遇到電器設備故障火花、煙花爆竹燃爆的明火、煙頭和小販賣食品帶進來的火種等發生火災后極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
(二)貨運站(場)火災原因
——蒸汽機車和進站(場)裝載貨物的機動車輛排氣管噴出的火星以及貨場周圍的煙囪噴出的火星,引燃堆放在站(場)上的可燃物起火。
——裝卸化學物品后,未及時徹底清掃留下殘渣,因自燃撞擊摩擦起火或遇其他火種而引發火災。
——具有陰燃和自燃性能的物質堆放時發生陰燃未被發現釀成大火。
——裝卸機械電器設備產生火花或電瓶車產生的火花引燃可燃貨物。
——亂丟煙頭、火柴梗,小孩玩火等引起火災。
——裝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裝卸不當引起火災。
因此,對火車及火車站(場)的火災預防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客運防火措施
(一)客運站防火措施
——電器設備故障火花是客運站的引火源之一。因此除了嚴格按照有關規范安裝電器設備外,還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避免因電器設備發生短路、斷路、過負荷等故障而引發的火災。
——站內應設置醒目的宣傳欄,使乘客自覺遵守防火安全規定。同時要對乘客攜帶的物品加強觀察和詢問,防止旅客藏匿易燃易爆物品乘車。
——行李房內嚴禁明火,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應嚴格按照規范執行。
(二)客運列車防火措施
客運列車在運行時,除了加強宣傳檢查外還應加強火源、用火設備及電器設備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可由列車長、運轉車長、乘警、檢車組長和餐車主任等共同負責客運列車的防火工作。
應按照乘務員工作分工,建立崗位防火責任制。
應制定撲救客運列車火災的應急方案,并使全體乘務員熟練掌握。
列車內不能使用蚊香、蠟燭、酒精爐、煤油爐等,并禁止躺臥吸煙。
餐車不宜煉油和油炸食品。
列車上的電器設備、線路應由專業人員按電器安裝規程進行安裝,并定期進行檢查、測試和維修。
行李車、郵政車應經常清理檢查,防止行李、包裹內夾入火種。
代客車(即貨運篷車代替客車)內的照明應采用有桅燈并懸掛在固定的位置上。車內不能用稻草等可燃物鋪墊,車廂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二、貨運防火措施
貨運的防火重點在于貨物火車編組以及貨運和裝卸作業。貨運的主要火災危險是裝卸、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貨物及棉、麻、蘆席、草包、木材等可燃物。貨運站一般都設有貨場,分為露天貨場和倉庫。有的站、庫建筑是敞篷式的,周圍無防護結構,易受外來火種的威脅。貨運站的露天堆場和倉庫規模較大、貨物集中,發生火災時往往損失也大。此外,貨運列車中一旦發生火災不僅影響鐵路運輸,還危及鐵路沿線的工廠、村寨、森林等。
(一)貨場防火措施
對于危險貨物的貨場,易燃、易爆危險貨物具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因此,應設置這些危險貨物專用的貨場、倉庫線路和保證安全的特殊裝卸設備,并需與其他貨物分開設置。除此之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貨場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組織和各項安全制度。
——危險品貨場倉庫區需和生活區維修工房分開布置。
——各類危險品貨場需根據貨物性質,用專庫或隔離存放。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不能混存。
——危險物品堆放不得過高、過密。性質不穩定容易變質分解和自燃的物品應定時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加強對危險物品進、出貨的安全檢查,不要將大量危險貨物積壓在倉庫、貨場、車站。
——危險貨物貨場倉庫內的電器設備、線路須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安裝使用和管理。
——危險貨物貨場、倉庫屬嚴禁煙火區域,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車輛和裝卸機具設備不能進入和使用。
鐵路客運站除危險貨物的貨場外,還有大量的非危險貨物的貨場,這類貨場中轉的貨物數量大、品種多,多數屬可燃物或包裝材料是可燃物,因此也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貨場的倉庫建筑和露天堆場的布置以及日常安全管理等,除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外還應注意:露天可燃物貨物堆場和敞篷式倉庫距周圍煙囪、明火和其他散發火花地點根據規模大小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進入貨場的蒸汽機車、內燃機車和汽車等需裝設防火罩;對棉、纖維類的貨物應加強檢查、觀測,防止陰燃自燃。
此外,鐵路貨運站的貨場內,特別是大型貨場,鐵路支線多,來往機車頻繁,消防水源和道路的設置,應有特別的要求:
站內要設有不受鐵路列車攔阻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力求短捷,避免與鐵路平交。如必須平交應設專用車道。
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最遠的庫房堆場等半徑不應超過150米。
單個庫房或堆場應根據撲滅初期火災的需要設置相應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二)裝卸作業的防火措施
——用敞車裝載易燃可燃貨物應緊密牢固、捆扎結實;敞車裝載需通風運輸的貨物,放下的車門應捆扎牢固。
——運輸干枯腐朽木材必須對腐面腐洞采取噴涂防火劑或釘板等防火措施。
——搬運貨物的電瓶鏟車必須安裝防止產生電火花的裝置,內燃鏟車必須加防火罩。
——裝運鋼錠、鋼渣、焦炭、爐灰等含有火種、熱源的貨物,必須冷卻后方可裝車。
——夜間裝卸貨物時要有可靠的安全照明。
(三)貨運列車防火措施
——車站對已編好組列車的有關防火安全情況向運轉車長及列車貨運員介紹,并按規定辦理站臺交接手續。
——罐裝的劇毒、易燃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承運站需檢查裝載技術狀態以及充裝記錄和證明,并有合格的押運員,方可辦理承運手續。
——各站檢查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車輛時,不能使用明火照明。檢修時不能使用電、氣焊及噴燈等工具。
——各編組站應有專用固定的裝載易燃易爆物品車輛的停留線。
——蒸汽機車需安裝符合要求的火星熄滅器,進入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應帶防火罩。機車爐膛口周圍及蒸汽管道上不能堆放易燃物品。
——列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須防止火星掉落到車廂中的可燃物上而引發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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