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安全工作在煤炭企業處于獨特重要的地位,所以煤炭企業歷來把安全工作置于“天”的位置,并且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實行了重獎重罰的安全管理制度。這無疑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但多年來的經驗告誡我們,僅此是顯然不夠的,安全教育絲毫也不能忽略。隨著許多安全法規的頒布實施,做好安全工作更要重講重法。
所謂“重講”,就是要進一步加大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力度。從正面來說,就是要大講安全工作的意義、地位 和重要性,大講安全與生產、安全與質量、安全與效益的辯證關系,大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從反面來說,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案例,組織“三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人員現身說法,舉一反三,進一步認清忽略安全生產的危害性。要常講不懈,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苦口婆心,春風化雨,從而使廣大職工真正從思想觀念上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從而筑牢安全工作的第一道防線。
所謂“重法”,就是要進一步加強法規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實施,安全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軌道。因此,煤礦企業在安全工作中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依法管理。通過學習、宣傳和教育,增強全體職工的法制觀念,實現安全工作從“人治”向“法治”的轉變,用法來規范和約束職工的行為,從而達到保證煤礦生產安全,防止事故發生,促進煤炭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當然,“重獎重罰”與“重講重法”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缺一不可,切不可顧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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