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危險品一般都易燃、易爆、有毒,一旦發生火災,具有威力強、火勢蔓延快、撲救難度大、損失慘重等特點。近幾年來,在長江上投入營運的液化危險品運輸船舶數量不斷增加。因此,做好液化危險品裝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長江流域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有重要作用。
危險性
通過特種船舶運輸的液體化學危險品大多屬于閃點<28℃或≥28℃~60℃的甲、乙類易燃易爆危險品,閃點≥60℃的丙級液體化學危險品為數不多。要想加強對液體化學危險品船舶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充分認識該類貨物的危險性。
大多數液體化學危險品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中受到摩擦、撞擊、火源、熱源等外界條件作用時,很有可能會產生爆炸或火災等重大事故。在裝卸過程中消防監督、檢查力度不夠,作業現場管理不嚴,沒有真正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閑散人員進入警戒線內或警戒線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
部分裝卸操作人員和船員沒有經過崗前培訓,無資格證和操作證,工作中違章操作;裝卸人員或船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甚至個別人員穿著極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操作等;裝卸作業現場有車輛行駛,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作業場所;裝卸時流速未控制在1~3米/秒,輸送管道有“跑”、“冒”、“滴”、“漏”現象,防靜電搭地線連接不好,避雷設施接地電阻大于10歐姆,易造成靜電、雷擊起火。
管理措施
1.領導重視,層層把關,責任到人。在裝卸單位由消防責任人牽頭,由消防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干組成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液化危險品運輸船舶應成立由船長負責,駕駛、輪機、水手等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船舶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形成一個體系,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2.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裝卸工和船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注重對裝卸作業人員和船員及消防管理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利用板報、宣傳畫、標語口號等各種形式進行消防知識宣傳,交流防火經驗,整改火災隱患,使每一個裝卸作業人員和船員不但懂消防知識,而且熟悉液體化學危險品的特性、操作要求及防護措施。
3.制定完善的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裝卸和運輸企業要根據《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易燃易爆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港口化學危險貨物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科學嚴密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規,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與裝運液化危險品企業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5.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加大監督力度。監督檢查應突出“嚴、實、細、責”四個字,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分類登記。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堅決的態度和果斷的法律措施,督促其整改。
6..經常巡回檢查,及時發現隱患。裝卸運輸液體化學危險品時,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經常性巡回檢查,做到及時準確地發現隱患,堵塞漏洞,做到萬無一失。
7.建立技術過硬的專職或兼職消防隊伍。現代化的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離不開現代科學技術的應用和現代化的技術裝備,而這一切又都需要具備有較高業務素質的消防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去掌握和運用。兩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并進行有針對性的、經常性的演練。
8.加快液化危品裝運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完善對各種設施的檢測和維護,進行經常性的定期檢查和及時維修,責任到人,保持其處于完好有效的安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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