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經理部、作業隊、班組三級防火責任制和消防檢查制度,明確職責。
2 建立電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險品管理工、化驗、加油站(油庫)等防火責任制,明確重點防火部門,落實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滅火器材。明火作業要按施工區域、層次劃分動火級別,辦理相應(動火證),動火必須真有“二證、一器、一監護”,嚴格管理。
3 要建立健全危險品、木工間、油庫、物資倉庫、氧氣、乙炔氣瓶等儲運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間巡視制度。油庫、危險品倉庫和變配電間要獨立設置,并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露天不準存放油桶和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入庫。
4 施工現場用電,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器火災。
5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6 工地要明確重點防火部位,并有嚴格防范措施,每月定期檢查一次,做到有隱患及時整改,并有書面記錄。
7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保養,定期檢查,并記錄檢查日期和責任人。油庫及危險品庫要重點配置。
8 木工間、油庫等易燃易爆場所,不準放置砂輪機、切割機、焊機等,并懸掛禁火警告標志,制訂相應防火措施。電氣作業場所制訂電氣安全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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